2月23日,銀保監會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永安財險因編制提供虛假報告被罰20萬元。值得關注的是,這是2021年以來銀保監會層面開出的第一張保險業罰單。近年來,保險業罰單數量、金額均有明顯增長。分析人士表示,2021年保險業強監管態勢仍將延續。
永安財險領罰
銀保監會官網顯示,永安財險因編制提供虛假報告,被銀保監會責令罰款20萬元。經查,2019年4月17日至26日,永安財險審計中心對公司2018年度關聯交易管理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發現永安財險存在1827筆未識別保險業務關聯交易,保費收入金額416.9萬元,業務範圍涉及車險管理部、人身險管理部等部門。
2019年8月14日,永安財險向中國銀保監會上報了《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股權和關聯交易專項整治工作的自查報告》,而報告中並未如實反映上述問題。
綜上,銀保監會決定作出如下行政處罰:上述編制和提供虛假報告的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對永安財險罰款20萬元,對當事人上官宗科、鄭瑞娟分別警告並罰款2萬元,對王曉飛、鍾鵬分別警告並罰款1萬元。
這並非永安財險2021年第一次被監管處罰。2021年1月21日,因財務數據不真實、通過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手續費兩項事由,永安財險晉中中心支公司被晉中監管分局責令罰款15萬元。
永安財險官網顯示,該公司於1996年9月28日在西安成立,為國有資本控股企業。截至2019年年底,永安財險擁有各類分支機構990家,員工13000餘名。
強監管態勢延續
永安財險被罰僅是保險業罰單中的“冰山一角”。根據企業預警通APP數據,截至2月23日,2021年以來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已對多家保險機構開出203張罰單。從案由來看,涉及編制虛假資料、虛構中介業務、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之外的利益等事項。
金額最大的罰單被國壽財險黑龍江省分公司領取。罰單顯示,該公司涉及以下三項違規事項:虛假下調車險、農險未決賠案估損金額;虛列費用;編制虛假報告。最終,該公司被罰款150萬元,相關責任人被警告並罰款30萬元。
此前,普華永道報告指出,2020年監管部門共對保險業開出1705張罰單,罰單總金額達2.36億元,涉及342家保險機構,罰單數量及金額均有明顯增加。除罰款外,2020年監管行政處罰還涉及撤職、禁入、停業吊銷牌照等更加嚴重的行政處罰決定。
“未來不排除以上類型處罰決定成為監管處罰的常用手段。”普華永道稱,建議保險機構加強風險及合規內控管控力度,形成閉環的監督體系,進一步加強考核及問責,應用自動化合規工具提前預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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