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發布丨財政部發布工行、建行等26家中央金融企業名錄
中國網2月20日訊 據財政部網站,日前,財政部印發了《中央金融企業名錄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
《暫行規定》明確了列入中央金融企業名錄的金融企業應為中央管理領導人員的金融企業,應執行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相關制度,由財政部代表國務院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納入國有企業經營預算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年度績效評價等工作。
《暫行規定》指出,金融企業因改制、產權轉讓、合併、分立、清算等行為,發生產權關係變動的,應在15個工作日內向財政部提供相關材料,財政部將結合變動前後實質性的管理關係,調整名錄。因產權關係變動、經營範圍調整等原因不宜納入的企業,財政部按程序及時予以調整退出。
附:中央金融企業名錄
序號 | 企業名稱 |
1 |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
2 | 中國進出口銀行 |
3 | 國家開發銀行 |
4 |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5 |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6 |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7 |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8 |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9 | 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 |
10 |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11 | 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 |
12 | 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13 | 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 |
14 | 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 |
15 | 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
16 | 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7 | 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8 | 中國東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9 | 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0 | 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
21 | 中國農業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22 | 中國政企合作投資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23 | 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有限責任公司 |
24 | 中國銀河金融控股有限責任公司 |
25 | 中國建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
26 | 中國再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編輯:林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