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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企業穗晶光電實控人認定被問詢 核心技術人員來自競爭對手

由 公西成化 發佈於 財經

作者:肖兔

來源:GPLP犀牛財經(ID:gplpcn)

5月31日,深交所官網顯示,深圳市穗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穗晶光電”)回覆了監管問詢,涉及持續經營能力、客户、成長性等多個方面。

招股書顯示,穗晶光電成立於2010年,主營業務為LED器件及背光燈條模組產品的研發、生產與銷售,註冊資本為7450萬元。

據悉,穗晶光電本次擬發行股票不超過2486萬股,募集資金為2.30億元,將用於器件擴產及技術研發中心建設項目。

穗晶光電的業績總體上保持增長,但淨利潤增速有所放緩。2018年至2020年,穗晶光電營業收入分別為4.62億元、4.74億元、4.85億元,營收增速分別為2.61%、2.22%;淨利潤分別為3358.76萬元、5004.19萬元、5561.35萬元,淨利潤增速分別為48.99%、11.13%。

實控人認定被問詢 95後實控人之子擔任董事

招股書顯示,穗晶光電的實控人為鄭漢武、鄭澤偉叔侄,二人合計控制該公司55.12%的股份。截至2020年12月31日,鄭澤偉直接持有該公司11.87%股份,為第二大股東。

不過,鄭澤偉並未在穗晶光電擔任職務。對此,監管部門要求該公司説明,鄭澤偉在未擔任任何職務的情況下,認定其為共同實際控制人的原因。

對此,穗晶光電稱,鄭澤偉系該公司的創始股東,自2010年10月26日成立起一直為公司的第二大股東,與第一大股東鄭漢武持股比例接近。此外,鄭澤偉曾在該公司擔任監事、董事職務。

據悉,2010年10月26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鄭澤偉一直擔任穗晶光電監事;2014年12月31日股份公司成立後至2018年4月17日,鄭澤偉擔任該公司董事。

對於2018年後鄭澤偉為何不再擔任任何職務,GPLP犀牛財經向該公司發函求證,截至發稿,尚未收到回覆。

GPLP犀牛財經注意到,在穗晶光電的6名非獨立董事中,有4人為鄭漢武家族成員,鄭漢武的子女鄭洲、鄭林、鄭玲兒等皆曾擔任該公司董事。

其中,鄭漢武的兒子鄭林,出生於1996年,從2018年4月至今,一直擔任穗晶光電的董事、總經理助理。2020年,只有大專學歷的鄭林年薪為25.15萬元,遠遠高於該公司的FAE高級工程師張三土及其他3位獨立董事的年薪。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穗晶光電進行了4470萬元的高額分紅,當期歸屬於公司股東的淨利潤也僅為5561.35萬元,在這次分紅中,鄭氏家族又能獲利幾許呢?

(來源:穗晶光電招股書)

核心技術人員來自競爭對手 研發費用率下滑

張三土系穗晶光電的核心技術人員,於2007年7月至2011年3月在聚飛光電(300303.SZ)擔任PE工程師。

GPLP犀牛財經注意到,穗晶光電的另一核心技術人員陳潮深也曾在聚飛光電任職,2011年7月至2014年6月在該公司擔任研發工程師。此外,穗晶光電的董事王雨也於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在聚飛光電任職品質主管。

聚飛光電系穗晶光電的主要競爭對手。對此,監管部門要求穗晶光電説明其技術是否來源於張三土、陳潮深在聚飛光電任職期間的職務發明,是否存在侵權情形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該公司研發人員為127人,佔總人數的比例為20.22%,其中核心技術人員僅有3人,分別為唐勇、張三土、陳潮深。

雖然3位核心技術人員中有2位皆來自競爭對手聚飛光電,但是,穗晶光電錶示,二人在聚飛光電的職務發明與該公司的核心技術存在較大差異,未將該等職務發明運用於該公司的技術及產品。

值得一提的是,陳潮深與聚飛光電曾發生過糾紛。

回覆函顯示,陳潮深於2014年6月從聚飛光電離職,並於2014年8月入職穗晶光電,但陳潮深離職時與聚飛光電存在競業限制約定。自聚飛光電離職之日起2年,聚飛光電對陳潮深競業限制進行補償。

穗晶光電稱,陳潮深從聚飛光電離職前後曾多次就競業限制補償金事宜與聚飛光電人力資源部門溝通,但未得到確切的回覆,且至今聚飛光電仍未向其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經監管部門訪談陳潮深得知,陳潮深曾口頭通知聚飛光電解除競業限制協議,但未與聚飛光電達成書面解除協議。

招股書顯示,穗晶光電的研發費用率有所下降,2020年僅為4.77%,而2019年則為5.51%。

(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