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北京,記者 王宏)訊,財聯社記者獲悉,保險協會近日全面摸底了並推出了《保險業聚焦碳達峯碳中和目標 助推綠色發展藍皮書》(下稱“藍皮書”),從保險承保理賠、保險資金運用等方面介紹了保險業三年來助力綠色發展的情況。
據保險協會副會長王玉祥介紹,《藍皮書》向所有的產壽險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開展了書面調研。調研數據顯示,2018年至2020年間,綠色保障方面,保險業累計為全社會提供了45.03萬億元保額的綠色保障,支付533.77億元賠款;綠色投資方面,用於綠色投資的餘額從2018年的3954億元增加至2020年的5615億元,年均增長19.17%。
豐富綠色保險產品供給,三年累計提供45.03萬億保障
據悉,針對能源結構調整、綠色交通發展、建築行業綠色轉型、綠色低碳技術推廣巨災應對能力提升、生態碳匯能力提升、環境風險多元共治等重點領域存在的痛點,保險業積極優化產品服務,豐富了綠色保險產品供給。
在新能源保險方面,《藍皮書》指出,2021 年保險業協會啓動了新能源汽車專屬條款的開發工作。目前已初步形成條款草案,將在徵求行業和社會意見後適時推出。
其中,在新能源汽車電池保險方面,保險業已經開展了純電動車三電部分(電池、電機、電控)的延保試點。在充電樁保險方面,保險公司推出了充電樁財產保險和充電樁充電安全責任保險。目前,行業已形成了車險、電池保險、充電樁保險三位一體的全面保障。
《藍皮書》還指出,為助力清潔能源產業抗風險能力,保險業為產業上下游企業提供產品質量類保險、發電量保證類保險、利潤損失類保險以及設備供應鏈保險等產品。其中推出的光伏組件效能保險,最長能保障光伏組件 30 年以上的輸出功率衰減造成發電損失,該產品一舉打破了國外保險公司壟斷,支持了國內光伏組件企業的全球化市場開拓。
據《藍皮書》顯示,險企積極創新綠色保險產品,其中,人保財險在內蒙古成功落地全國首單政策性天然草原保險。此外,人保財險在福建省順昌縣國有林場簽下全國首單銀行貸款型森林火災保險;國壽財險在福建龍巖新羅區承保全國首單林業碳匯指數保險。
據保險業協會統計,2018 至 2020 年保險業累計為全社會提供了 45.03 萬億元保額的綠色保險保障,支付賠款533.77 億元,有力發揮了綠色保險的風險保障功效。2020 年綠色保險保額 18.33 萬億,較 2018 年增加 6.30 萬億元,年均增長 23.43%;2020 年綠色保險賠付金額 213.57 億元,較2018 年增加 84.78 億元,年均增長 28.77%,高於保費年均增長 6.81 個百分點。
但國泰君安的劉欣琦團隊認為,目前監管政策的影響對於綠色保險險種和產品的發展起到關鍵性作用,如果沒有政策支持和推動,綠色保險理念很難落地。以綠色保險中最具代表的環責險為例,起初在“鼓勵自願投保”的推進方式下,發展十分緩慢,而後各地在試點摸索中,投保方式逐步走向強制保險和自願保險相結合的模式,即要求高風險企業強制投保。在投保領域上,船舶油污保險、石油氣污染保險、危險化學品內河運輸污染保險都屬於強制保險的範疇,其餘一般企業自願投保。
險資更匹配綠色項目投資 投向餘額年均增長19.17%
據保險業協會統計,保險資金運用於綠色投資的存量從2018 年的 3954 億元增加至 2020 年的 5615 億元,年均增長19.17%,保險資金向綠色投資領域的傾斜力度逐步加大,對綠色產業、綠色技術的資金扶持力度也在進一步提升。
《藍皮書》指出,保險資金通過綠色債券、債權計劃、股票投資、股權投資、公募及私募基金等方式,全面支持節能環保、新能源等綠色低碳產業的發展。目前,保險業參與的綠色投資項目眾多,在深度上和廣度上有明顯提升,如 2020 年綠色債券、債權計劃、股票投資、公募及私募基金、信託計劃等主要領域的投資餘額較 2018 年均增長了 40%以上。
《藍皮書》指出,保險資金的長期性能夠更好地匹配綠色發展所需要的長期融資需求。綠色項目的投資期限一般較長,特別清潔能源、生態環境保護和綠色基礎設施項目,對投資方的資金規模、投資期限要求較高。保險資金期限較長,長期壽險保單佔比超 70%,能夠更好地滿足綠色項目長期融資需求。
保險業不斷探索建立綠色投資長效機制,其中國壽資產踐行 ESG 投資理念,設立了“中國人壽—電投 1 號股權投資計劃”,12.5 億元募集資金戰略增資國家電投集團北京電力公司光伏、風電項目儲備開發和併購,是首次以交易所摘牌形式參與國企混改的創新性實踐。
國泰君安的劉欣琦團隊也指出,在保險公司的資產端,保險機構作為重要的機構投資者,將資金投向環境保護、節能減排、資源循環利用、清潔能源、綠色交通、綠色建築等領域,在運用資金的同時提高生態環境效益。保險資金一方面通過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資產支持計劃、私募股權基金、產業基金、綠色信託、綠色PPP等形式,直接參與能源、環保、水務、防污防治等領域的綠色項目投資建設;另一方面,保險資金通過間接投資方式,特別是投資綠色債券,參與綠色金融試驗區等綠色金融建設,進一步支持綠色金融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