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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訊投資:營收3年爆增14倍,卻遭13次行政監管

由 谷太枝 發佈於 財經

3月9日,資本邦瞭解到,華訊投資(833924.OC)因涉嫌27億敲詐案被深圳警方查處,涉案人員包括董事長、實控人周垂富在內的147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對此,全國股轉公司於3月1日對華訊投資下發《問詢函》表示關切。時隔一週,華訊投資於昨日(3月8日)晚間披露問詢回覆函。

公開資料顯示,華訊投資於2015年10月29日掛牌新三板,主要業務是為投資者提供金融資訊、證券投資分析軟件產品以及各類投資分析工具。據統計,2015年至2017年間,華訊投資的營收從5984.30萬元增長至9.23億元,增長了14.42倍;歸母淨利潤從1589.22萬元增長至8126.33萬元,增長了4.11倍。

《問詢函》中,全國股轉公司要求華訊投資説明:新聞報道中提及的147名嫌疑人被採取何種刑事強制措施,新聞報道所述的公司12名經營管理人員被實施逮捕情況是否屬實、其具體職務、是否屬於公司董事會或管理層成員,並説明相關人員能否正常履職,董事會目前是否能正常運行,及對公司經營造成的影響。

華訊投資表示,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於2021年1月以涉嫌詐騙罪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1月8日刑事拘留147人,其中135人取保候審,剩餘12人被深圳市龍崗檢察院批准逮捕,包括公司控股股東、實控人、董事長周垂富。

據瞭解,2019年間,華訊投資及多地分公司因證券投資業務違規先後被大連、北京、深圳、南京、西安證監局採取行政監管措施。其後,華訊投資上海富禧投資諮詢分公司於2020年2月、11月先後被上海證監局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全國股轉公司要求華訊投資説明最近三年內被相關監管機構採取行政監管措施的時間、類別、原因及其他具體情況。

據華訊投資回覆函,公司及南京、武漢、上海等8家分公司自2018年以來因業務違規共被相關監管機構採取行政監管措施合計13項,包括受到4次警示函、5次“責令改正”、3次被處以“暫停新增客户”、以及北京分公司被處25萬罰款等,受此影響,位於武漢、四川、北京、西安的4家分公司被註銷。

儘管華訊投資在2019年年報中披露,針對上述違規情況公司已成立自查整改小組,開展自查整改,規範公司運作。

但在該情況下,華訊投資分支機構仍因涉嫌欺詐和虛假廣告等情形被採取刑事調查,全國股轉公司要求詳細説明公司採取的自查整改措施及整改效果,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是否存在缺陷。

華訊投資表示,針對監管部門的行政監管措施,公司均進行了自查整改,並建立了規範的運營管理體系,智能化管理系統,並積極轉型新模式,提升核心競爭能力,同時加強風控管理,全面推進合規展業,包括:(1)完善合規制度,加強合規展業管控;(2)完善服務環節留痕系統;(3)加強員工培訓,提高員工合規意識;(4)高度重視投資者適當性管理;(5)加大違規情形的稽核處罰力度。

華訊投資認為,各項措施均取得了顯著效果,公司在營銷和服務環節的違規行為顯著降低,客户投訴率也比整改前有所降低。公司治理及內部控制不存在明顯的缺陷。但由於個別業務人員合規意識不強,在開展業務過程中仍存在個別違規行為,公司一經發現均予以嚴懲。

除上述事項外,全國股轉公司還要求華訊投資説明公司及包括深圳分公司在內的分支機構是否能夠正常運營,經營場所是否處於查封狀態。

對此,華訊投資披露,目前公司深圳管理中心及深圳分公司經營場所處於查封狀態,不能正常運營;大連總部及其他分公司經營場所未被查封,已停止展業。公司整體已於2021年1月7日起停止新增客户。公司董事會授權成立客户服務應急小組,連同上海分公司、南京分公司、杭州分公司相關負責人,服務存量客户,並妥善處理客户投訴。

此外,華訊投資坦言,因公司主要辦公場所被查封,無法進行2020年年報審計,預計將不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報告。待公司辦公場所恢復正常辦公將立即着手推進2020年審計工作及2020年報披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