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部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促進生鮮農產品流通
人民網北京6月5日電(記者 孟哲)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税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等12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 促進生鮮農產品流通的實施意見》。
國家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意見》旨在通過破除政策障礙、補齊流通短板,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促進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各類企業提質壯大升級,提高生鮮農產品流通行業健康發展。
《意見》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從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用地用房供給、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支持企業做大做強等5方面,提出12條促進生鮮農產品流通行業發展環境的政策措施。
主要是通過減輕企業相關用電價格和車輛通行費等價費負擔、推動解決增值税抵扣難題,着力降低企業經營成本;通過投資、債券、信貸、股份制改造、擔保等工具,加大對企業融資支持力度;通過落實用地政策、加強規劃佈局等措施,加大對企業的用地用房供給;通過注重構建親清政商關係、維護公平競爭秩序、改進行政管理方式,營造更利於企業發展的營商環境;通過加強規劃與公共設施配套、引導企業整合升級增效,支持企業做大做強。
《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任務分工、強化協調配合,結合實際加大政策創新和支持力度,切實解決生鮮農產品流通領域市場主體尤其是民營企業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促進生鮮農產品流通業健康發展。
國家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要重點從以下三方面抓好《意見》的貫徹落實:
一是加強組織協調。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相關部門做好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工作,及時解決《意見》落實中出現的有關問題,指導各地結合實際加大政策創新和支持力度。
二是壓實工作責任。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加大用地用房供給、支持企業做大做強等工作的主體責任在地方,地方政府要按照《意見》的要求,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任務分工、強化協調配合,切實解決生鮮農產品流通領域市場主體尤其是民營企業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促進生鮮農產品流通業健康發展。
三是做好評估跟蹤。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相關部門定期對《意見》相關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評估論證,定期跟蹤瞭解調研企業反映的有關問題是否得到妥善解決,並將相關情況反饋所在地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