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央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馬駿:碳中和帶來的投資機遇

由 高會雲 發佈於 財經

【環球網 記者 譚雅文】今年9月,中國提出將在2060年之前實現碳中和,在經濟和金融角度,如何看待背後的戰略發展和投資機遇?

11月26日,在環球時報、環球網主辦的“2020環球趨勢大會—ESG高峯論壇”上,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馬駿,以《碳中和願景下的綠色金融發展機遇》為主題進行分享。

氣候變化的經濟學原因

“最近100年,全球碳排放大幅度上升,原因與全球高碳能耗大幅度上升有關。這些能耗主要是指煤炭和石油的消費。”馬駿表示,高碳排放導致氣候變化,從經濟學角度分析,有三大原因,即污染型和高碳的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和交通結構。

為了解決碳排放過強的問題,必須要改變產業結構。改變產業結構的關鍵,在於改變投資結構。馬駿認為,未來需要更多的資金投入到清潔能源、節能、綠色建築、綠色交通等領域,以減少污染排放和碳排放。

2016年,七部委發佈《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強調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主要目的,是動員和激勵更多社會資本投入到綠色產業,同時更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資。

具體來看,綠色金融有四大支柱。第一是界定標準,即定義什麼叫綠色產業,用什麼樣的綠色金融工具支持綠色產業和項目;第二是環境信息披露要求,讓金融機構和投資者獲得所投項目的環境效益的信息;第三是激勵機制,撬動社會資本、私人資本的參與;最後是建立比較完整的綠色金融產品體系,滿足各種各樣的項目融資需求。

馬駿指出,目前我國已經形成了幾套綠色金融的標準,其中包括綠色信貸的標準、綠色債券的標準和綠色產業的標準。在信息披露方面,已有關於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的信息披露要求。

“預計今年年底監管部門會推出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強制性的環境信息披露的要求。”馬駿表示。

此外,從激勵機制方面來看,有中國央行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激勵。從產品來看,目前已經有了比較完整的體系,包括大中型銀行提供的11萬億綠色信貸餘額、過去四年累計發行1.1萬億的綠色債券,還有700多隻綠色基金等等。其中相當一部分,是用來支持應對氣候變化項目的。

碳中和願景下的投資機遇

“未來,在碳中和的願景之下,綠色金融還會有更大的發展,並會更加強調應對氣候變化的目標。”馬駿認為,我們之前在制定綠色金融標準時,同時關注三個目標,一是減少環境污染,二是應對氣候變化、三是資源循環利用。未來隨着碳中和目標的落地,應對氣候變化的目標變得越來越重要。在綠色金融標準制定的過程中,應該要強調,不能因為別的環境目標,損害應對氣候變化的目標。

他同時強調,金融機構還要開發更多支持低碳項目的產品和服務。在貸款領域,應該有各種與可持續業績(包括減碳)相關的融資產品。在保險領域,過去有一些綠色保險,主要集中在環境責任險,未來還要開發跟風能、光伏相關的保險產品,開發節能建築的保險產品。金融機構應該開展環境氣候風險分析,充分認知由於氣候變化和氣候轉型所帶來的金融風險。碳市場也應該在配置金融資源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

談到與碳中和相關的投資機遇,馬駿認為至少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能源產業將向綠色化快速轉型,未來五年光伏和風能新裝機每年或超過100GW;二是電動車作為交通領域當中減碳的重要內容,未來五年內估計年均銷售增速或達35%;三是建築業將大規模推廣零碳建築,節能家電的需求也會大幅增加。此外,氫能作為儲能方式和汽車動力將經歷爆發式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