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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創板迎來做市制度!券商准入條件與准入程序均有明確安排,將帶給科創板哪些變化?看八大要點

由 諸葛寒香 發佈於 財經

財聯社(深圳 記者,成孟琦)訊,資本市場在今晚迎來多個重磅文件。當中,一條關於擬在科創板引入做市商機制的徵求意見最引行業關注。

在條件成熟時引入做市商機制是推進科創板建設的重要舉措之一。證監會官網公告稱,科創板設立以來市場運行平穩,各項改革措施成效明顯。為落實《關於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的實施意見》,深入推進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改革,證監會起草了《證券公司科創板股票做市交易業務試點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做市規定》),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2年2月6日。

《做市規定》涵蓋做市商准入條件、准入程序、做市券源安排、內部管控、風險監測監控、監管執法等六大板塊,六板塊又包含十七條內容。證監會將根據公開徵求意見情況,進一步完善《做市規定》並履行程序後,發佈實施該規定。財聯社帶來關於八大關注點:

關注點一:初期試點如何開展?

通過試點方式在科創板引入做市商機制有利於積累經驗。依據《證券法》第120條規定,證券公司從事 做市交易業務,需經中國證監會核准。與證券公司經紀、自營、承銷與保薦等業務相比,證券公司做市交易是一項新業務,對證券公司內控、合規、風控要求較高。因此,在科創板引入做市商機制的初期,將採用試點方式,允許一些公司治理規範、內控機制健全、運營穩健、抗風險能力強的證券公司開展做市交易業務,以此穩妥推進相關工作、防控好各類風險。

在試點基礎上,中國證監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將評估實施效果,積極完善相關制度。

關注點二:哪些券商有資格參與?

《做市規定》明確規定了證券公司參與科創板做市業務的准入條件。按照“穩妥起步、風險可控”的原則,初期參與試點證券公司除具備完善的業務方案、專業人員、技術系統等條件外,還需滿足資本實力、合規風控能力方面的兩項條件:

一是最近12個月淨資本持續不低於100億元;

二是最近三年分類評級在A類A級(含)以上。

此外,相關高管和專業人員的業務經驗和執業經歷年限等具體要求,擬由上海證券交易所在配套業務規則中明確。

對於最近三年分類評級在A類A級(含)以上這一準入條件,財聯社記者統計了在2020年到2021年連續兩年分類評級在A類A級以上的券商,共有37家入榜。

關注點三:申請展業須經哪些審批?

在科創板做市機制的准入程序方面,《做市規定》明確,符合條件的證券公司可向中國證監會提交相關做市交易業務申請材料。合資格做市商將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評估測試,並向中國證監會提出申請,由中國證監會核准業務資格。

鑑於做市交易業務專業性強,對證券公司業務、系統、人員、風控等方面要求較高,《做市規定》要求對公司是否具備做市業務能力進行評估。

關注點四:做市券源從何而來?

起草説明稱,證券公司可在二級市場買入股票作為做市券源,但集中大量買入會對個股價格產生擾動,甚至會對市場運行產生影響,且在二級市場買入還受到法律法規有關持股比例的限制。

為豐富做市券源,《做市規定》明確,證券公司可使用自有股票、從證金公司借入的股票,或其他有權處分的股票。具體由上海證券交易所商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證金公司規定。

關注點五:如何防範利益衝突?

做市交易業務與經紀、自營、資產管理等業務可能會有利益衝突,也可能會給做市商帶來一定風險。為此,《做市規定》對試點證券公司的內部控制提出了三方面嚴格要求:

一是完善業務隔離制度,防止敏感信息不當流動,嚴防利益衝突;

二是建立健全做市交易業務內部控制、決策流程、制衡機制,確保業務規範有序開展;

三是加強做市交易業務管理,健全廉潔從業風險防控和反洗錢要求,防止利益輸送、內幕交易、市場操縱等違法違規行為。

關注點六:風險監測監控有何明確要求?

起草説明稱,引入做市商交易機制有助於平抑市場波動、增加市場活躍度,但也可能會助漲助跌,加劇市場波動。為此,《做市規定》從以下幾個方面對試點證券公司從嚴要求:

將做市交易業務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完善風險監測指標,做好業務風險防控;

建立健全異常交易監控機制,報備專用賬户、接受上海證券交易所全方位監控,防止對市場穩定造成影響;

參照自營持有股票標準計算和填報風控指標,原則上科創板做市持股不超過5%,由上海證券交易所在具體業務規則中明確。

關注點七:違法違規展業有何監管措施?

《做市規定》還明確,證券公司在做市交易中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依法採取監管措施和行政處罰,並授權上海證券交易所制定業務規則,依法對證券做市交易業務實施自律管理。

關注點八:機構怎樣看待科創板做市商制度?

安信證券研報指出,我國的股票市場目前主板、創業板、中小板均採用的是競價交易制度,而新三板市場採用的是三個層次不同的混合交易制度。考慮到各種交易制度均有自身的不足,疊加海外交易制度發展來看,做市商制和競價制相結合的混合交易制度最終將為必然的選擇。研究全面註冊制和科創板做市商制度意味着機構化趨勢有望進一步加速,還將為證券金融科技平台帶來更多業務發展空間。

有券商從業者告訴記者,做市商制度主要作用有增加市場流動性、穩定市場與增強價格發現功能。作為一種制度,其也可能會導致交易成本上升、增加股市操縱的可能、降低交易透明度等等。

至於哪些於能從做市商制度當中獲利的券商,東莞證券指出,資本實力雄厚和研究分析能力突出的頭部券商和大型金融機構有望成為首批科創板做市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