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儲存生活必需品”何以被誤讀?
■丁建庭
“鼓勵家庭根據需要儲存一定數量的生活必需品,滿足日常生活和突發情況的需要。”這是商務部通知中的一句話,日前引發廣泛關注,還出現了過度解讀甚至誤讀。
其實,商務部這則《關於做好今冬明春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場保供穩價工作的通知》屬於例行發佈,是商務部的職責所繫,目的是督促各地嚴格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指導商貿流通企業加強貨源組織,暢通產銷銜接,提前採購耐儲蔬菜,與基地簽訂蔬菜供貨協議,“保障今冬明春廣大人民羣眾生活必需品供應充足,切實做好市場保供穩價工作”。而鼓勵家庭根據需要儲存一定數量的生活必需品,不過是通知中的一項舉措,本意是未雨綢繆,確保遇到局部散發疫情等突發情況時有充分的準備,能夠滿足日常生活必需,而不是説突發情況就在眼前或一定會發生,也不是鼓勵公眾超出“一定數量”地大量囤貨。
一直以來,冬春季節保供穩價的壓力都比較大,每到春節前後也是物價波動的週期性時期。這與市場的供需結構有關,如今又受到極端天氣頻發、疫情多地散發等不利因素影響,保供穩價的壓力無疑更大。今年的河南暴雨、山西暴雨、多地本土疫情等,已經證明了突發災害的不可預知,也提醒人們重視潛在的突發風險、做好該有的應急準備。而家庭根據需要儲存一定數量的生活必需品,屬於最基本的應急準備,也是國家應急體系的必要補充,不應該大驚小怪。如果説過去沒有意識到風險的存在,不做必要儲備是常態,那麼歷經新冠疫情、暴雨災害等風險考驗之後,人們理應強化風險防範意識、提高風險化解能力。試想一旦出現疫情,個別地區被封控,家庭儲備有一定的生活必需品,豈不是更安心?
然而,一項好建議何以會被誤讀?除了與公眾的風險防範意識不強、尚未養成應急儲備習慣有關,也與公眾不確定性的預期和擔憂有關。這種不確定性包括疫情、自然災害等,也包括與公眾生活關聯更直接的物價。當前,全球通脹攀升,大宗商品價格上漲,產業鏈供應鏈不暢,使得包括生活必需品在內的物價上漲壓力持續增強。商務部監測數據顯示,近期食用農產品和生產資料價格均有所上漲。10月25日至31日,全國食用農產品市場價格比前一週上漲3.7%,其中30種常見蔬菜批發價平均上漲6.6%,豬肉批發價也上漲了10.6%。這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眾對物價上漲的預期,對“鼓勵儲存生活必需品”的建議也會過度反應。由此可見,穩物價、穩預期至關重要。
11月2日下午,商務部有關負責人回應稱,各地生活物資貨源充足,供應應該完全有保障。這是一顆“定心丸”。對於公眾來説,既要響應通知,儲存一定數量的生活必需品,以備不時之需;也要放寬心,對我國的市場供應體系有信心,不能反應過度,不必恐慌囤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