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上海,記者 盧丹)訊,隨着北交所各項制度規則正式公佈和開市運營日益臨近,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的主陣地已經打好地基,衝刺北交所的公司、以券商為代表的中介機構、廣大投資者也在不斷為這一主陣地添磚加瓦。
財聯社記者走進興業證券,興業證券投行業務總部副總裁胡乾坤介紹了興業證券對北交所相關業務的戰略佈局,並分享了註冊制下中介機構應切實提升執業質量和保薦、定價、承銷等核心能力。
他介紹,根據北交所上市標的的來源以及北交所儲備企業“更早、更小、更新”的特性,針對謀求北交所上市的企業,興業證券更加關注企業成長週期和不同成長階段需求,做好企業的孵化培育工作。同時,興業證券注重發揮集團協同優勢,以客户需求為導向,打通投行服務產業鏈,為客户提供全生命週期、全方位的綜合金融服務,用專業金融服務滿足企業的服務需求,實現對客户服務的全覆蓋。
胡乾坤錶示,註冊制下IPO更加市場化,券商作為連接投資者和發行人紐帶的中介角色將被進一步強化,同時也對投行的資本實力、定價能力、銷售能力、風控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關注“更早、更小、更新”特性,做好企業孵化培育工作
北交所與滬深交易所錯位發展、互聯互通,是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關鍵一環。對券商投行而言,深刻理解不同板塊的定位,是其為不同企業提供上市保薦及再融資服務的重要基礎。
胡乾坤錶示,現有上市板塊中,滬深主板市場主要為成熟的大中型企業服務,科創板聚焦“硬科技”,創業板服務“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定位“三創”“四新”,而北交所緊緊圍繞服務中小企業,突出“更早、更小、更新”,體現錯位發展、特色發展。以現有的新三板精選層為基礎組建的北交所,維持了新三板基礎層、創新層與北交所“層層遞進”的市場結構。在市場內部,新三板的基礎層、創新層是基礎,承擔規範培育功能,源源不斷為北交所輸送優質上市資源,這又與其他交易所有明顯差異。
面對北交所嶄新機遇,企業應該如何把握?胡乾坤説:“目前新三板基礎層的入層標準對於創新型中小企業來説並不算高,創新層則要求一定的營收規模,建議企業充分評估自身資源稟賦、發展階段和營收水平等,在營收及規範性達到相應水平時選擇進入基礎層掛牌或者掛牌直入創新層。”
與此同時,各券商投行也在北交所項目儲備上展開了競爭。胡乾坤介紹,北交所定位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因此,興業證券在篩選和接洽儲備項目的時候聚焦但不侷限於“專精特新”及“小巨人”企業,還深入挖掘了包括戰略新興產業中創新能力突出的中小企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的生產類服務業企業、向高品質和多樣化升級的生活類服務業企業等創新型中小企業。
興業證券投資銀行業務總部還發揮集團協同優勢,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推動北交所業務的開展,通過與研究、銷售、分支機構、海峽股交等各業務線的協同,強化對優質項目的動員挖潛,快速響應新市場新業務的需求。
新三板業務前瞻性佈局,有效銜接北交所
胡乾坤介紹,自去年以來,興業證券在新三板業務上做了提前佈局,因此可以在北交所宣佈設立後快速適應新的需求。一是鼓勵全部投行業務團隊主動做北交所業務;二是對新三板業務團隊進行轉型升級,將原新三板團隊定位變為成長企業投行部,目前已經建成一支專職服務於北交所的專業保薦團隊,並鼓勵業務人員考取保代;三是加大了招聘的力度,招募優質保代從事北交所項目,並加大公司在北交所業務方面的人力資源配置。
“未來,興業證券投行將在新三板業務上做更多的努力,提高北交所和創新層項目佔比,積極推動滬深北交易所業務和新三板創新層、基礎層業務的互聯互通和錯位發展。”胡乾坤説。
對於新三板企業的持續督導,截止10月底,興業證券督導新三板掛牌企業176家,其中創新層36家、精選層1家,積累了豐富的持續督導經驗。
為進一步夯實督導工作基礎,助力成長型企業轉型升級和做優做強,胡乾坤介紹,將立足信息披露,幫助掛牌公司提升內部治理及規範運作水平;深入學習股轉全面改革舉措及新規,全面完善持續督導相關制度,並做好客户培訓工作;多種方式做好掛牌公司督導服務,向掛牌公司提供更多、更全面的培訓、諮詢、路演等服務,助力優質企業衝擊創新層、北交所;克服疫情影響,做好掛牌公司定期報告及臨時公告審核、分層調整工作、紓困需求及復工復產情況統計、受疫情影響的專項信息披露等工作。
註冊制給投行提出更高要求,投行歸位盡責加強核心能力
註冊制穩步推進給券商投行業務帶來重大機遇的同時,也對券商投行提出了更高要求。胡乾坤認為:“要當好‘看門人’,必須合規經營,歸位盡責,這既是確保各類證券信息安全的治本之策,也是維護市場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的應有之義,更是保障北交所成功實行註冊制的關鍵所在。”
券商投行亟待提高的能力包括哪些?胡乾坤認為,一是切實提升執業質量和保薦、定價、承銷等核心能力;二是關注證券公司職責邊界,對註冊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進行全面核查驗證,做好調查、複核工作,切實落實證券公司的職責;三是切實增強對監管規則的敬畏,主動增強合規風控意識。
胡乾坤錶示,註冊制下IPO更加市場化,券商作為連接投資者和發行人紐帶的中介角色將被進一步強化,同時也對投行的資本實力、定價能力、銷售能力、風控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薦代表人需要轉變執業理念,不斷豐富知識儲備,提升專業能力,更好地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的企業加速上市;保薦機構需要勤勉盡責,合規經營滿足執業要求,才能在註冊制的制度紅利中獲得更多的市場份額。
定價能力一直是檢驗券商投行實力的重要維度,也是註冊制向縱深發展的基礎能力。雖然北交所首批上市企業將由精選層平移產生,有交易價格作為參照。但券商投行定價準不準、是否被市場接受,依然對券商投行提出了較大考驗。
胡乾坤介紹,企業在申請公開發行前的創新層交易價格,有兩個指標會作為定價參照,包括前六個月內最近20個有成交的交易日的平均收盤價、前一年內在股轉系統歷次股票發行的價格。承銷商在製作投資價值研究報告時,應當説明估值區間與上述兩個價格的偏離情況及原因。
此外,定價方式的不同,需要考慮的因素也不同。胡乾坤介紹,如果採用直接定價方式,企業與主承銷商具有定價主動權,應當結合企業所屬行業、市場情況、同行業公司估值水平等因素審慎確定發行價格。如果採用網下詢價方式,定價應考慮網下投資者的整體報價情況,以網下投資者有效報價剔除最高報價部分後的中位數及加權平均數作為重要參考。
10月30日,證監會就《關於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轉板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其中在股份限售期方面,北交所上市公司轉板後的股份限售期,原則上可以扣除在精選層和北交所已經限售的時間。
胡乾坤分析認為,北交所上市公司在轉入滬深交易所後,相關限售主體若在北交所或精選層已經履行了一定期限的限售義務,則可在扣除已履行的限售義務後,繼續履行剩餘限售義務即可。因此,北交所上市公司可以在符合轉板條件時即啓動轉板上市的安排,無需承擔相比直接赴滬深IPO更多的限售時間。限售期安排有助於吸引更多“更早、更小、更新”的企業先登陸北交所,藉助資本市場的力量發展壯大,並根據其資本市場發展的需求再通過轉板的方式進入滬深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