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平安證券集團控股(00231)發佈公告,於2020年10月5日,該公司收到聯交所的函件,通知本公司其決定,指公司未能維持上市規則第13.24條所規定的足夠營運水平,以保證本公司股份繼續上市,以及公司股份將根據上市規則第6.01(3)條暫停買賣(惟本公司有行使複核的權利)。
根據上市規則第2B.06(1)條,本公司有權將該決定提交上市委員會進行復核。除非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2B.06(1)條行使其權利申請複核該決定,否則公司股份將自2020年10月15日(即該決定日期起計7個營業日屆滿後)起暫停買賣。
經審閲該函件後,公司董事會已決定向上市委員會提出要求複核該決定,並正製備相關的要求函件。謹此提醒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上市委員會對有關複核的結果屬於未知之數。
根據該決定,於公司股份獲准恢復買賣前,公司須重新遵守上市規則第13.24條,並須履行聯交所可能制定的任何復牌指引,並遵照聯交所滿意的方式全面遵守上市規則。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1)條,倘公司股份持續18個月暫停買賣,聯交所可取消公司股份的上市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