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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回覆深交所問詢函:去年底已到期未歸還借款金額為398.50億元

由 都超英 發佈於 財經

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今日(2月10日)發佈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的回覆公告。

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2021年2月1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下發的《關於對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公司部關注函〔2021〕第16號)。

問詢中提到關於報告期內主要地產項目在投資金額、建設週期、銷售回款等方面的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是否存在重大差異及具體原因,是否存在項目長期停工、大額銷售退回等重大風險情形。

泰禾集團回覆稱,報告期內,受新冠肺炎疫情、房地產調控政策持續以及融資環境收緊等因素的影響,公司部分地產項目在投資金額、建設週期、銷售回款等方面的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存在一定差異。

以上因素疊加導致泰禾個別項目在年度內因疫情或資金原因發生過短期停工現象,部分項目存在全年施工進度晚於年初預計安排的情況,項目建設週期延長,造成2020年度達到交付條件的項目少於去年同期,2020年度結轉收入相比2019年度大幅減少。

上述項目在2020年1-4月期間的停工主要是受疫情影響,施工進度有不同程度的停滯,其後期間的停工主要原因是公司出現流動性緊張,工程款支付和相關設備的採購付款不到位,造成部分施工環節停滯,從而導致整體施工進度受影響,對公司2020年度結轉收入影響約146億左右。

涉及訴訟、仲裁事項方面,泰禾回覆表示,公司於2020年9月4日披露了《關於對深圳證券交易所<半年報問詢函>的回覆公告》(公告編號:2020-080號),公司目前正在開展債務重組工作。

截至目前,債務重組工作取得了一定進展,其中公司參股公司佛山市順德區中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廈門國際信託有限公司、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就借款達成展期協議;公司全資子公司珠海保税區啓航物流有限公司與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就借款達成展期協議;公司全資子公司深圳泰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深圳中維菁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就債務重組事項達成展期協議(詳見公司2020-091號、2020-092號、2020-093號公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到期未歸還借款金額為398.50億元,尚未支付的利息為67.48億元,其中已到期未歸還借款小於2020年10月23日的487.10億元,系公司近期與部分債權人簽署框架協議、債務重組協議及展期續貸協議所致。

泰禾表示,正在積極與相關債權人進行溝通,通過融資置換、債務展期、延期、分批還款等方式,針對逐筆債務協商出妥善的解決方案。為積極穩妥化解公司債務風險,已聘請專業機構開展債務重組工作,協助公司組織、協調債權人溝通意見與訴求,並就緩解短期債務償還壓力、優化資本結構提供專業意見。

截至目前,正在與各債權人就債務重組方案進行溝通,公司將盡快形成並推進全面債務重組方案的落地,維護債權人及公司各方利益。

泰禾續稱,於資產負債表日,公司針對尚未完成簽署債務重組協議及展期續貸協議的已到期未歸還借款,依據原借款協議約定計提了8億元違約金損失。現階段正在積極推進債務重組協議及展期續貸協議的簽署,與部分主要債權人已簽署框架協議、債務重組協議及展期續貸協議。預計債務重組後的已到期未歸還借款可獲得還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時間延後,在原有借款利率的基礎上享受優惠利率,以及獲得罰息和違約金的減免。

最後關於是否存在主要銀行賬號被凍結、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嚴重影響且預計三個月內不能恢復正常等可能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方面,泰禾表示,對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的相關規定,經公司核查,公司不存在其他應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風險事項,公司不存在主要銀行賬號被凍結的情形,公司不存在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嚴重影響且預計在三個月以內不能恢復正常等可能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情形。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朱開雲

編輯/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