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首月5家支付機構被罰沒1247萬元,罰單金額、數量同比回落,傳遞哪些信息?
2023年首月,第三方支付領域的罰單並未缺席。
2023年1月31日,北京商報記者根據央行各分支機構披露的信息統計發現,僅按發佈時間計算, 1月,央行總計對金運通網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運通支付”)、北京銀通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通支付”)、遼寧新天數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天支付”)等5家第三方支付機構開出了罰單,合計罰沒金額約為1247萬元。5張罰單中,有4張為“雙罰”罰單。
新年首月5家機構被罰
支付行業的嚴監管態勢,2023年繼續延續。根據央行官網信息,2023年1月,5家支付機構受到央行處罰,其中有4家支付機構責任人一併被罰,即領到了“雙罰”罰單。從罰單金額來看,3張罰單達到百萬元級別水平,罰單最高超過646萬元,最少為6萬元。
金運通支付是年內首家被罰的機構,因違反清算管理規定和違反特約商户管理規定兩項違法違規行為,被沒收違法所得119.12萬元,處以罰款208.48萬元,合計罰沒金額達327.6萬元;銀通支付因未按規定辦理變更事項,被央行營業管理部罰款6萬元,該罰單也是5張罰單中唯一一張非“雙罰”罰單;新天支付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户身份識別義務,被罰款49萬元。
談及新年首月5家支付機構被罰事宜,冰鑑科技研究院高級研究員王詩強指出,支付罰單一直存在,主要原因是支付機構對接的客户數量龐大,交易錯綜複雜,傳統的風險控制手段無法做到筆筆精準風險識別。與此同時,風控提升需要較大的資金投入,部分支付機構風控建設緩慢,或是不重視該部分佈局,就容易違規受罰。
就罰單所涉及的具體違規事宜、整改情況以及後續業務合規規劃等問題,北京商報記者也向金運通支付、銀通支付等機構進行了瞭解,但截至發稿,未收到對方回覆。
嚴監管影響逐步顯現
近年來,第三方支付領域的罰單頻現,百萬元、千萬元級別的罰單時有出現。2022年全年,第三方支付領域至少產生了56張罰單,罰沒總金額超過2.71億元。按照前述罰單信息計算,2023年5家支付機構共計被罰1246.82萬元。
北京商報記者進一步對比發現,與前兩年的開年首月受罰情況相比,2023年1月支付領域的罰單數量與罰沒金額出現了明顯的回落。其中,2022年1月,央行對第三方支付機構開出8張罰單,合計罰沒金額接近2600萬元;2021年1月,央行公佈的支付罰單數量為9張,合計罰沒金額為7409萬元。
“罰單減少可能與近年來支付機構數量不斷減少有一定關係,”王詩強告訴北京商報記者,隨着支付機構的退出,未來處罰頻次可能會下降,行業集中度會越來越高。
博通分析金融行業資深分析師王蓬博則指出,儘管從數據上同比有所回落,但從處罰上可以看到跟往年相比會有一些新的處罰原因出現,例如“未按規定停止為連續1年未發生交易的受理終端或收款碼提供收款服務”。這些也都説明央行持續對支付行業嚴監管的態度延續下,也在根據新的規定更新檢查內容,不斷與時俱進。
“另一方面,實際上監管方對違規機構處罰的信息公佈通常具有一定的延後性。但同比回落的數據,也説明了央行持續多年的嚴監管對行業的影響逐漸顯現,合規性在不斷提升。”王蓬博補充道。
此外,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從受罰事宜來看,2023年首月受罰機構涉及的違規事宜,仍舊主要集中在商户管理、支付管理、清算管理等方面,違規“重災區”主要集中在反洗錢不力、銀行卡收單等領域。王蓬博解釋稱,反洗錢和未落實商户實名制和結算管理要求仍然將是2023年罰單中披露最多的處罰原因之一,支付機構在對應領域依然存在漏洞。
王蓬博預計,隨着《個人信息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等法律的正式頒佈,支付機構在保護用户權益方面也扮演重要角色,預計未來這類處罰比例將逐漸增加,或將成為支付機構被處罰的主要原因。
北京商報記者 廖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