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商業銀行風險監管,促進商業銀行可持續健康發展,銀保監會日前發佈《商業銀行監管評級辦法》,從評級要素與評級方法、評級程序、評級結果運用等方面完善商業銀行監管評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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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堅持“風險為本”原則,優化監管評級要素體系,在傳統評級體系基礎上,突出公司治理、數據治理等的重要性,並專設機構差異化要素,充分反映監管重點和不同類型銀行機構風險特徵。
根據辦法,商業銀行監管評級要素包括資本充足(15%)、資產質量(15%)、公司治理與管理質量(20%)、盈利狀況(5%)、流動性風險(15%)、市場風險(10%)、數據治理(5%)、信息科技風險(10%)、機構差異化要素(5%)共9項。
為切實提升監管效能,辦法加強評級結果運用,明確監管機構可以根據監管評級結果,依法採取相應監管措施和行動,注重“早期介入”,努力實現風險早發現、早介入、早處置,防止風險苗頭和隱患演變為嚴重問題。
銀保監會表示,辦法的發佈和實施,進一步完善了商業銀行監管規則,為加強商業銀行非現場監管、發揮監管評級的重要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利於合理分配監管資源、增強監管能力,有利於引導銀行築牢全面風險管理體系。(記者李延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