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促進外匯市場發展與開放,更好服務各類市場主體管理外匯風險,近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了《關於進一步促進外匯市場服務實體經濟有關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據介紹,《通知》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引導金融機構持續加強服務實體經濟外匯風險管理的能力建設,充分響應企業對外匯服務的需求。二是豐富人民幣對外匯衍生產品類型,新增普通美式期權、亞式期權。三是完善銀企服務平台,提升外匯市場基礎設施服務水平。四是擴大合作辦理人民幣對外匯衍生品業務範圍,支持符合條件的中小金融機構更好服務中小微企業外匯風險管理。五是支持銀行完善自身外匯風險管理,允許銀行基於實需原則辦理自身項下匯率敞口套保。
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王春英表示,隨着人民幣匯率市場化形成機制不斷完善,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雙向波動已成為常態。有效管理外匯風險是各類市場主體穩健經營的內在要求,也是國內外市場的普遍實踐。近年來,外匯局緊緊圍繞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持續深化國內外匯市場發展、改革與開放,不斷滿足市場主體需求,在豐富交易工具、擴大參與主體、完善基礎設施、改進市場監管等方面取得積極成效。2021年,我國人民幣外匯市場交易量36.9萬億美元,較2012年增長3倍。
為進一步提升外匯市場的深度和廣度,支持市場主體更好管理匯率風險,外匯局在充分調研市場需求的基礎上制定發佈了《通知》,從豐富交易工具、完善基礎設施、推進簡政放權等方面,提升外匯市場的資源配置效率,促進外匯市場更好地服務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新增了外匯市場外匯期權品種。對此,王春英介紹,期權已成為企業使用較多的一種外匯套保工具。2011年國內外匯市場推出普通歐式期權以來,交易量逐年增加,2021年銀行對客户外匯市場期權交易量3446億美元,佔銀行對客户外匯衍生品交易總量的26%。根據市場調研情況,此次支持金融機構開展普通美式期權、亞式期權兩類新產品業務。一方面,有利於豐富市場主體交易工具選擇,進一步滿足靈活、多樣化的外匯套保需求;另一方面,現有普通歐式期權市場已培育多年,新增產品總體上符合企業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水平。未來,外匯局將根據市場需求,繼續穩步推動國內外匯市場產品創新。
“豐富交易工具是市場主體對深化外匯市場發展的一個主要需求。2005年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以來,外匯局堅持實需交易、風險可控、市場導向原則,由簡單到複雜、由基礎到衍生,逐步增加外匯市場交易品種。目前,國內外匯市場已形成涵蓋遠期、外匯掉期、貨幣掉期和期權(普通歐式期權及其組合)的衍生品產品體系,2021年交易量22.6萬億美元,較2012年增長6.5倍,為市場主體管理外匯風險提供了重要支持。”王春英説。
同時,《通知》在現有業務基礎上,增加合作辦理人民幣外匯掉期業務,優化市場準入和業務管理。業內人士認為,這有利於符合條件的中小金融機構更好服務中小微企業外匯風險管理。據瞭解,2010年外匯局推出合作遠期結售匯業務,支持符合條件的中小金融機構與具備人民幣對外匯衍生品業務資格且展業條件較好的金融機構合作為客户辦理遠期結售匯業務。近年來,合作遠期結售匯業務一直保持穩步發展,成為服務縣域地區中小微企業的重要舉措。
可以看出,強調金融機構加強服務實體經濟外匯風險管理的能力建設是《通知》的一大亮點。金融機構特別是銀行作為參與外匯市場的重要主體,是服務實體經濟的重要主體,在微觀層面決定了外匯市場運行效率和服務質量。截至2021年末,國內外匯市場已有124家銀行具有人民幣對外匯衍生品業務資格,涵蓋全國各地大中小型和中外資各類銀行。近年來金融機構對實體經濟外匯風險管理的服務水平不斷提高,但也要看到,當前部分銀行外匯服務與適應高質量發展、滿足多樣化需求還存在一些差距。
為此,《通知》結合近年來的市場實踐,要求金融機構持續加強服務實體經濟外匯風險管理的能力建設,重點包括:一是持續引導客户樹立風險中性理念,二是堅持實需原則靈活展業,三是持續提升基層機構服務能力。這既是金融機構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的需要,也是促進自身外匯業務健康發展的需要。
《通知》還支持銀行完善自身外匯風險管理。在業內人士看來,銀行作為一類市場主體,開展外匯業務、跨境投融資時也可能產生外匯敞口。《通知》明確銀行對於自身項下黃金進口、利潤、資本金(營運資金,政策性注資除外)、直接投資等幾類常見業務形成的外匯敞口,可按照實需原則運用人民幣對外匯衍生產品進行套期保值。這既便利銀行有效管理自身外匯風險,促進銀行業穩健發展,也有利於豐富外匯市場供求,提升外匯市場深度和廣度。 (經濟日報記者 姚 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