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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家光伏組件巨頭開啓回A之路。
近日,上交所官網顯示,阿特斯陽光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阿特斯”)將於12月13日IPO上會,接受科創板上市委的審議。
此次申請在科創板上市,公司計劃募集資金40億元,用於產能配套及擴充項目(年產10GW拉棒項目、阜寧10GW硅片項目、年產4GW高效太陽能光伏電池項目、年產10GW高效光伏電池組件項目)、嘉興阿特斯光伏技術有限公司研究院建設項目,以及補充流動資金。
作為國內光伏組件龍頭之一,決定回A的阿特斯近年來業績表現如何?
圖片來源:公司官網
1 回 A
公司最早系創始人瞿曉鏵於2001年回國創立。
記者從公開資料獲悉,瞿曉鏵1995年獲多倫多大學半導體材料科學博士學位,之後作為博士後研究員在多倫多大學從事半導體光學設備和太陽能電池的研究。2001年,他回國創辦了阿特斯陽光電力集團有限公司(公司前身),後者於2006年已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
截至招股書籤署日,公司的控股股東為加拿大CSIQ,直接持有公司74.87%股份;瞿曉鏵、張含冰夫婦間接持有阿特斯16.77%的股權,被認定為共同實際控制人。
發展至今,公司系全球主要的光伏組件製造商之一,核心業務為晶硅光伏組件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據悉,光伏組件的主要作用是將光能轉化為電能,並送往蓄電池中存儲起來,或推動負載工作。其系光伏發電系統中最重要的核心組成部件,其性能極大影響光伏系統的發電量和壽命,從而決定光伏發電成本。
PV InfoLink統計數據顯示,2021年上半年,全球光伏組件出貨量排名第一的是隆基股份,其次為天合光能、晶澳科技、晶科能源,以及阿特斯。其中,隆基股份和晶澳科技已是A股上市公司,天合光能也已從美股退市並在A股上市;如今,在美股上市的晶科能源和阿特斯也決定回A,目前正處於IPO申報期間。
2018年至2020年,阿特斯的光伏組件產品出貨量(包括單獨銷售的組件和納入光伏系統中銷售的組件)分別為5879MW、8120MW、11117MW;基於IHS Markit數據測算,公司2018年至2020年市場佔有率分別為5.72%、6.48%、8.06%,出貨量位於行業前五名。
2 產品結構仍有差距
記者瞭解到,隨着光伏組件大功率時代的到來,單晶組件已經佔據市場主導地位,大尺寸組件也正逐漸成為市場主流。
根據《2020-2021年中國光伏產業年度報告》,2020年我國單晶硅片市場份額已達到90%;大尺寸組件方面,2020年市場上仍以158mm/166mm尺寸為主,182mm及以上的大尺寸億已處於推廣初期。
具體來看,阿特斯目前的產品在市場上表現如何?
公開信息顯示,隆基股份、晶澳科技的主流產品即為單晶產品,晶科能源單晶組件收入在2021年上半年達到主營收入的99.72%,天合光能單晶組件收入在營業收入中佔比由2018年的33%上升至2021年上半年的99.59%,而阿特斯同期的單晶組件產品收入雖由18.61%上升至62.32%,但佔比與其他四家公司相比還存在差距。
在大尺寸組件方面,根據PV InfoLink統計,2021年上半年,晶澳科技大尺寸產品出貨量佔比約為35%,天合光能大尺寸產品出貨量佔比約50%;相比之下,公司182mm和210mm等大尺寸組件產品銷售量佔比約為4%,處於相對較低的水平。
“目前,公司在單晶及大尺寸組件佈局方面均呈現出滯後於行業發展趨勢的情況。”阿特斯在上會稿中指出。若產品結構佈局不能緊跟行業發展趨勢,則可能面臨產品競爭力下降、喪失市場份額的風險,對公司業績造成負面影響。
3 業績“變臉”?
那麼,這家光伏組件龍頭業績表現又如何?
上會稿顯示,2018年至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下稱“報告期”),阿特斯的營業收入為244.38億元、216.8億元、232.79億元、120.17億元,對應淨利潤分別為19.4億元、17.51億元、16.23億元、-3.55億元。
不難看出,公司近年來的營業收入和淨利潤整體處於下滑狀態,其中2021年上半年的淨利潤還由盈轉虧,較2020年半年度未經審計的淨利潤同比大幅下滑了122.16%。
從大環境上看,2020年下半年以來,受新冠肺炎疫情、上游原材料產能釋放滯後於光伏組件產能擴張等因素的影響,光伏組件行業上游主要原材料市場出現供不應求的情況,導致以硅基材料(硅料、硅錠、硅片、電池片)為代表的原材料價格大幅上漲;同時,2020年下半年以來,境外運輸價格也大幅上漲。
上述原材料和境外運輸價格的波動,對行業內企業短期經營業績造成一定影響。2021年上半年,同行企業如隆基股份、天合光能、晶澳科技的綜合毛利率分別為22.73%、13.37%、13.02%,分別同比下降6.51、2.19、6.49個百分點,晶科能源的綜合毛利率為14.34%,較2020年小幅下降0.6%。
與其他光伏組件龍頭相比,阿特斯的毛利率則波動較大。
據披露,公2021年上半年的綜合毛利率為6.19%,同比下降了多達16.97個百分點。至於下降幅度為何明顯高於同行業公司,阿特斯解釋稱,公司的產品佈局處於從多晶產品為主向單晶產品為主進行調整的業務轉型過程中,業績受原材料價格變動影響的程度高於同行業公司;此外還受原材料等備貨水平低於同行業公司,以及境外收入佔比處於同行業較高水平等因素影響。
雖然2021年三季度原材料價格企穩,但當年10月硅基材料的市場價格再次大幅上漲。“按照目前的市場原材料和境外運輸價格的情況預計,公司2021年全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經營業績將出現虧損。”阿特斯還指出,若原材料及境外運輸價格上漲等不利因素長期存在,不排除公司在2021以後年度出現經營虧損的可能性。
4 剝離海外電站
需要指出的是,除了光伏業務之外,電站開發及運營業務最初也在阿特斯的主營業務之中。
公司此前的電站開發及運營業務包括電站銷售業務和發電業務。其中,電站銷售業務主要是自主開發、投資和建設光伏電站,通常在完成開發或併網後對外銷售,發電業務主要指公司持有並運營大型地面電站和分佈式光伏電站,並將電站的發電量對外出售獲得收入。
不過,在2019年及2020年,阿特斯陸續剝離了海外電站開發及運營業務,並將其全部轉移至控股股東加拿大CSIQ旗下,僅保留中國境內電站開發及運營業務,不再從事海外電站開發及運營的相關業務。
為何選擇剝離這部分業務?
阿特斯的電站開發及運營板塊與控股股東的海外電站開發及運營板塊具有不同的目標客户羣體,雙方從業人員亦具有不同的背景及管理要求,並且目前相關監管政策及國際地緣政治關係進一步限制業務重疊,公司解釋稱。“發行人已採取進一步措施避免與加拿大CSIQ就電站開發及運營業務產生同業競爭的可能性。”
而剝離的這部分海外電站業務,也不可避免地對公司的業績帶來影響。
據披露,阿特斯在2019年剝離的部分子公司,2018年的營業收入為78.76億元,佔公司當期營業收入的32.23%,淨利潤為11.4億元且佔比高達48.38%;相比之下,2020年剝離的這部分公司在2019年的營業收入為7815.85萬元,佔比相對較小。
IPO日報注意到,不算上剝離掉的海外電站業務,公司在報告期內的主營業務收入仍以境外銷售收入為主,2018-2020年這部分收入佔比均超過80%。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在全球範圍內有29家境外控股子公司,主要分佈在中國香港、美國、日本、歐洲、澳洲、南美和東南亞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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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楊紫薇
版式 褚念穎
編輯 吳鳴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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