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金融時報綜合自21世紀經濟報道 券商中國 銀行青年
近日,一則中小銀行分立為兩家銀行的事件獲得了媒體關注。
浙江蒼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蒼南農商行”)近日發佈公告稱,擬分立為浙江蒼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龍港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暫名,最終以市場監管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的名稱為準),並已獲得政府主管部門批准。
採取存續分立
公告指出,本次分立採取存續分立方式,原蒼南農商行分立後存續,註冊資本金減為 9.94億元;新設公司註冊資本金為 3.31億元,以上註冊資本全部由原蒼南農商銀分立取得。
原蒼南農商行的債權債務,由分立後的“浙江蒼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浙江龍港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據《公司存續分立協議》分別享有、承擔,對債務互負連帶責任。
資料顯示,存續分立又稱派生分立,是指一個公司將一部分財產或營業依法分出,成立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公司的行為。存續分立中,原公司繼續存在,原公司的債權債務可由原公司與新公司分別承擔,也可按協議由原公司獨立承擔。新公司取得法人資格,原公司也繼續保留法人資格。
為何要分立?
存續分立的背後,是地方行政區劃變化。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兼職研究員董希淼對記者表示,分立背後的原因其實是2019年8月,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蒼南縣龍港鎮,設立縣級龍港市,龍港市由浙江省直轄,温州市代管。由於各家農商行一般是服務縣域經濟,因此將此前蒼南農商行一分為二。
“龍港鎮獲批撤鎮設市後與蒼南縣同級。浙江省一般一個縣會有一家農商行,所以就將蒼南農商行拆分成兩家了。”董希淼表示,“這種情況純屬特例,非常罕見,但跟中小銀行報團取暖的趨勢沒什麼關係,與保持縣域農村金融機構地位和數量穩定也關係不大。”
事實上,早在19年9月下旬就有市民在温州市網絡問政平台詢問:“在龍港行政區域內會佈局縣級架構的龍港龍商行嗎?或者還是由蒼南農商行繼續提供蒼南、龍港兩個行政的金融服務?”
對於市民的詢問,蒼南農商行當時回覆表示:“目前蒼南縣和龍港市轄內的農商銀行金融服務照常,具體隸屬變化以官方公佈為準。”
資料顯示,浙江蒼南農商行成立於2005年6月,蒼南縣為浙江省温州市下轄縣。現轄營業網點53家,控股村鎮銀行2家、股權投資2家。截至2020年9月末,浙江蒼南農商行總資產為429.78億元,不良貸款率為0.75%,資本充足率為16.41%。
從財務上來看,蒼南農商行的利潤、資本充足率和資產質量都比較健康,蒼南農商行有約一半網點數量設置在龍港,這也為拆分出一家新的農商行提供了可行的現實基礎。
此前也有相關案例
而存續分立此前也有相關案例。根據銀保監會披露的公告顯示,2014年,廣西防城港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就採取存續分立產權改革模式,按行政區劃以存續分立方式分立為防城港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和東興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除蒼南農商行以外,江西九江也在推動當地共青農商行的基礎上存續分立德安農商行。
有分析人士同時表示,銀行業存續分立的案例雖然較為罕見,但都有其特殊原因存在,預計不會被廣泛借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