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經濟日報】;
“十三五”時期,我國出台了一系列對外開放新舉措,特別是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全力穩住外貿外資基本盤,推動開放型經濟發展邁上新台階。
我國對外貿易加快優化升級,實現穩中提質。深入推進國際市場佈局、國內區域佈局、商品結構、經營主體、貿易方式的優化。強化貿易領域科技創新、制度創新、模式和業態創新,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增加到105個,市場採購貿易試點增加到31個,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不斷深化。
我國堅持高質量引進來、高水平走出去,不斷提升雙向投資水平。取消外資逐案審批制,全面實施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完善聯絡服務平台和境外中資企業商會聯席會議機制。全國和自貿試驗區外資准入負面清單分別壓減至33條和30條,製造業基本放開,金融等服務業加快開放。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出台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及配套法規,讓外商在中國放心、安心、有發展。
全力打造對外開放新平台。目前已在全國設立21個自貿試驗區,賦予自貿試驗區更大改革自主權,向全國複製推廣260項制度創新成果,發揮了改革開放試驗田作用。以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為重點,加快建設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充分發揮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國際採購、投資促進、人文交流、開放合作平台作用,不斷擴大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優質產品進口,增加有助於轉型升級的技術裝備進口,鼓勵生產性服務進口,有效促進了國內產業和消費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