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財務造假需要更多“啄木鳥”
中國證監會日前點名A股上市公司宜華生活定期報告存在嚴重虛假記載:2016年至2019年4年內虛增利潤20億元、存款80億元,隱瞞關聯資金300億元。這是在2020年康得新、康美藥業、獐子島、東方金鈺、長園集團、中健網農案等6起典型財務造假案之後,監管部門通報的又一起財務造假大案,凸顯監管塑造市場良好生態、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堅定決心,也反映出當前A股市場打擊財務造假依然任重道遠。
傳統的監管部門現場稽查和財務審計雖然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有一定侷限性。比如,上市公司常用的利潤表、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涉及30個基礎指標及眾多非常用指標,完全依靠稽查和現場審計,很難監控這麼多指標的長期變化,尤其在部分上市公司善於“藏虧損於表外”“藏虧損於存貨”“藏虧損於應收賬款”等情況下,僅靠中介機構的力量很難讓造假公司完全現形;又如,在上市公司日常的財務審計中,雖然需要針對全年的多張報表進行審計,但在資產負債表審核中一般僅衡量12月31日那個時間點的指標,過了這一時間點的在建工程、存貨週轉率、資產負債率等指標,可能出現較大變化,心懷不軌的上市公司很可能利用資產負債表這一特性,找資金幫忙“矇混過關”。
在註冊制下,投資者要根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來做出投資價值判斷,對新股定價和上市公司估值表現將更多依靠市場力量。面對上市公司發佈的海量財務信息,除了努力推動監管轉型之外,各方也不妨引入市場化做空機構、社會監督、有獎舉報等外部力量來打擊財務造假,這不僅是目前規範市場生態的有益嘗試,也是營造市場經濟誠信交易環境的應有之義。
一方面,要加快形成全社會積極參與的監督體系,尤其是學習成熟市場“重獎舉報”的經驗,補齊證券懲罰和稽查的短板,推動人人敢監督、願監督、能監督的氛圍加速形成。另一方面,目前A股市場的融資融券業務開展不平衡,融資多、融券少,投資者經常會碰到無券可借的情況。要推動資本市場做空機制不斷完善,讓市場自身發揮監督作用,讓更多專業投資者、投資機構成為市場“啄木鳥”,對造假行為開展有效監督。(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周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