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記者 胡萌) 9月24日,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從中介機構處獲悉,全國首例公司債欺詐發行案“五洋債”二審判決落定,法院維持原判。
針對判決結果,作為二審上訴方之一德邦證券相關人士告訴記者,二審判決是終審判決,至於是否會繼續向最高院申請再審,公司還在積極研究和確定對策的過程中。目前公司各項經營正常,二審判決並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運轉。
值得注意的是,二審維持原判,但針對對投資者的債務本息承擔全部連帶賠償責任的三方,五洋建設實際控制人陳志樟、承銷商德邦證券和審計機構大信會計師事務所依然未做出進一步的責任劃分。業內預計,三方或將進一步通過法律途徑確定各自最終承擔比例。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