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晚間,ST中昌發佈公告稱,公司新董事長已經上任一個多月了,但卸任董事長卻至今沒有移交公司印章、證照資料等。
今年8月2日,ST中昌董事會選舉凌雲為公司董事長。同時,公司法定代表人也由前的董事長厲羣南變更為凌雲,並已於近日完成了工商變更。
ST中昌在公告稱,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厲羣南先生應將公司印章、證照資料清點移交給公司現任董事長凌雲先生,由凌雲先生按照規定重新確定印章、證照資料的保管部門和 人員。
截至目前,公司公章一直未移交,存在上述印章遺失或失控的風險。
ST中昌稱,公司將向當地政府、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尋求幫助和支持,採取各種合法合規的方式追討或補辦公司相關印章、證照等。
公告披露後不久,上交所也緊急發佈監管工作函,要求ST中昌核實厲羣南一直未移交印章、證照資料等的具體情況,明確相關事實是否真實、準確。厲羣南作為公司董事,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公告,在公章未順利移交期間,可能存在相關方使用上述印章簽訂的任何合同、協議以及具有合同性質的文件或其他書面文件的風險。對此,公司稱均不予承認。
ST中昌最近麻煩連連,不僅上半年業績下滑逾17905%,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青島中院”)還於近日發佈高額懸賞通告,徵集ST中昌實控人陳建銘的財產線索,懸賞額最高至1000萬元。
近日,青島中級人民法院發佈懸賞通告,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魯02民初1826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被執行人陳建銘等人,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申請執行人向本院申請發佈執行懸賞公告徵集被執行人財產線索。
未履行金額:1億元人民幣及利息、違約金。凡向本院舉報上述被執行人藏匿、轉移的財產線索,幫助法院執行到位的,按實際到位執行款的10%支付懸賞金。
企查查APP顯示,目前陳建銘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被執行人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