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固收+”基金重倉轉債增收益行業建言規範運作

  今年,股市行情較好,可轉債賺錢效應突出,部分“固收+”基金在加大權益投資外,大力提升可轉債倉位,獲取增厚收益。

  不過,多位行業人士建言,“固收+”基金重倉轉債,可能會改變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徵。應該對相關債基設置轉債倉位上限,並調整重倉轉債的債券基金產品分類,以匹配持有人的風險偏好。

  “固收+”基金重倉可轉債

  超額收益明顯

  在資管產品淨值化轉型、銀行理財需求替代效應下,以偏債混合型基金、二級債基等為代表的“固收+”基金今年發展勢頭迅猛,各家公募爭相佈局,規模快速增長。不過,受限於持股倉位上限要求,部分基金在權益投資倉位之外,通過提高轉債倉位獲取組合的彈性收益。

  數據顯示,以二級債基為例(排除高轉債倉位的可轉債主題基金),截至今年三季度末,251只(份額合併計算)二級債基持有可轉債平均倉位為23.62%,環比提升2.69個百分點,處於歷史較高位置。其中,轉債倉位超過50%的產品達38只,5只產品加槓桿買入,持有轉債市值佔基金淨值比超過100%。

  而從持股倉位看,上述基金平均持股倉位為13.84%,其中138只產品持股倉位在15%-20%之間,更有49只基金持股倉位超過19%,已接近20%的持股上限。

  在偏債混合型基金中也有部分基金持股比例逼近上限,同樣是重倉了可轉債以提升業績

  “由於偏債混合型基金、二級債基等‘固收+’產品存在20%-40%的持股上限,部分基金就將轉債倉位提高到70%-80%,甚至加槓桿買入,以轉債資產提升權益倉位,在今年權益市場較好的背景下,實現了增厚收益的效果。”北京一位績優債基經理透露。

  在這位債基經理看來,轉債資產在偏債基金組合中的作用主要有,一是當基金經理預判股市機會即將到來時,可以在權益倉位不變時加倉轉債,這樣可以防止組合大幅波動,同時也可以戰略性加倉權益市場;第二,轉債資產具有股、債之外的期權價值,當出現系統性或個券期權價值時,也可以提升組合的超額收益。

  “轉債市場個券分化較大,各個行業和主題的轉債較多,各家公司可以依託自身的股票研究平台尋找個券的投資機會。只要控制好倉位,在投資性價比較高時加倉轉債,就可以實現中性倉位的收益增強。”該債基經理説。

  從投資效果看,截至11月27日收盤,中證轉債指數今年上漲5.28%,在各類主流債券指數中位居前列。重倉持有轉債的“固收+”基金在今年也斬獲了不俗的超額回報。

  數據顯示,截至11月27日,今年三季報持股倉位在25%以上、轉債倉位超20%的18只偏債混合型基金,今年平均收益率為17.39%,是同期同類型基金8.5%收益率的兩倍以上;而在二級債基中,持股倉位在15%以上、轉債倉位超20%的68只產品今年平均收益率達到10.86%,高出同期同類產品4.56個百分點,獲取了不錯的超額收益。

  “作為一種兼具股性和債性的金融產品,可轉債資產在‘固收+’基金中發揮着重要作用,成為該類基金增厚收益的武器之一。”上海證券基金評價研究中心基金分析師楊晗説。

  在楊晗看來,由於轉債的估值變化與股市相關性高於債市,且基金經理存在擇券和擇時能力的差異,重倉轉債不一定可以帶來收益增強。如果權益市場整體表現不佳,組合表現也難以保證

  “加倉轉債的基金,今年總體業績較好,達到了預期的效果,彰顯出專業化資產管理的成效。”資深基金研究人士王羣航表示。

  行業建言設置倉位上限

  重新劃分產品類型

  雖然收益增厚效果明顯,但轉債被歸類為債券資產,可以加槓桿買入,而該類資產波動性又明顯高於純債,有業內人士認為,重倉轉債可能改變“固收+”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徵,並導致無法更好匹配持有人的風險偏好。

  北京一位中型公募投資總監表示,轉債比純債波動性大很多,轉債倉位增加,組合的波動性會非常大。

  楊晗透露,在上海證券的公募基金產品風險評價體系中,對於成立滿一定期限的基金產品,會比較淨值的波動率水平與同風險業績比較基準。當波動率水平超過一定倍數時,會調高產品的風險等級。比如一隻基金轉債倉位高於80%,可視作可轉債主題基金,對該類產品的業績考核標準也應區別於普通的偏債基金、二級債基。

  從規範產品定位和風險收益特徵的角度,部分行業人士認為,債券基金應設置可轉債投資比例上限,並對重倉轉債的基金的產品類型予以重新劃分。

  楊晗介紹,2015年4月,上海證券曾表示,可轉債資產與權益市場的表現相關性更高,對固收類基金的業績影響相當大,因此少量高轉債倉位的基金產品風險收益水平甚至會高於混合型基金,2014年還曾一度高於普通股票型基金。這類產品混在債券型基金中,讓普通投資者難以甄別,確實有不合理之處。

  楊晗建議:第一,在成熟市場,比如美國,主要投資可轉債的基金產品並未劃在債券型基金中,而是歸類於混合型基金。建議將專注投資可轉債的基金重新分類,歸類於混合型基金;第二,對債券型基金投資可轉債的比例設置一定上限,這一上限應該累加在對股票的配置比例上,將債基的風險收益水平控制在一定範圍內;第三,需要專業機構對該類產品進行合理的風險等級評定,引導普通投資者理性購買。

  不過,多位行業人士表示,重倉轉債並非“固收+”基金主流。

  王羣航注意到,重倉轉債的基金在同類產品中的比例不足10%,以轉債提升權益倉位並不是主流趨勢。相關重倉轉債的基金經理很多保持着較低風險偏好,市場不必過多擔憂,包括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徵等屬性方面。

  楊晗表示,從數據來看,只有少量偏債混合基金選擇了高轉債高權益倉位的運作方式,產品規模也較小,市場影響有限。“大部分同類基金並沒持有高比例的可轉債資產,獲取穩定收益依然是該類產品的核心目標。”

(文章來源:中國基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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