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市場監管總局處罰騰訊阿里等企業

由 段幹方 發佈於 財經

昨日,市場監管總局通過官網公佈一批行政處罰案件,涉及騰訊、嗶哩嗶哩、阿里巴巴等企業。此次公佈的13個案件,每個案件涉事企業被處罰金額均為50萬元。

據行政處罰通知顯示,上述案件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構成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評估認為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市場監管總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四十八條、四十九條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涉案企業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

此次披露中,涉及騰訊的收購較多,分別因收購廣西叫酒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股權、收購北京念念分享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股權、收購VERSA Inc.股權、收購永輝雲創科技有限公司股權、收購北京有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股權、收購北京明略軟件系統有限公司股權、收購IngageApp Global Limited股權以及與青島海信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合營企業、與河南和諧汽車貿易有限公司設立合營企業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被罰。此次公佈的這批案件中,涉及騰訊的共有9件,騰訊共被罰款450萬元。

此次市場監管總局對阿里巴巴(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與貴陽星力百貨集團有限公司設立合營企業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分別給予阿里網絡、貴陽星力各5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杭州阿里創業投資有限公司、鄭州市訊捷貿易有限公司、貴陽廣電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收購貴州泛亞信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股權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分別給予阿里創投、鄭州訊捷、貴陽廣電各5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此外,嗶哩嗶哩股份有限公司收購VERSA Inc.(馬卡龍)股權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該案構成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2020年1月16日,嗶哩嗶哩收購馬卡龍14.71%股權,並取得共同控制權,屬於《反壟斷法》第二十條規定的經營者集中。2020年2月14日,馬卡龍完成股權變更登記,在此之前未依法申報,違反《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構成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市場監管總局決定給予嗶哩嗶哩5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有業內人士表示,市場監管總局公佈的最新罰單,又一次向市場傳遞出執法機構加強對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行為查處力度的信號。督促相關市場主體更好地理解反壟斷事前監管的有關要求,提升反壟斷合規意識,助力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關鍵詞

經營者集中審查

“經營者集中審查”,是反壟斷執法機構對企業合併、收購等經營者集中行為的事前控制。根據《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經營者集中達到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準的,經營者應當事先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

本組文/本報記者 藺麗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