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上市公司ST金正(002470)被立案調查結果終於水落石出。近日,該公司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中國證監會決定對ST金正及8名相關人員給予警告、罰款等處罰。並決定對3名高管採取3-10年不等的市場禁入措施。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首席律師劉鵬律師向《投資快報》記者表示:“歷經一年多的調查,ST金正信披違規一案已經有了明確的結果,行政處罰的落地意味着股民索賠訴訟窗口的開啓,我們將代理投資者陸續向法院提交索賠訴訟材料。”
涉信披違規收證監會百萬罰單
2022年1月19日晚間,ST金正公告稱公司及相關人員於2022年1月18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證監會查明如下違法事實:(一)公司通過虛構貿易業務虛增收入利潤,披露的《2015 年年度報告》、《2016年年度報告》、《2017年年度報告》和《2018 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二)公司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及關聯交易;ST金正在《2018 年年度報告》、《2019 年年度報告》中應如實披露其與諾貝豐、富朗、諾泰爾之間的關聯關係及關聯交易,但ST金正未按規定予以披露。(三)公司部分資產、負債科目存在虛假記載,披露的《2018年年度報告》、《2019年半年度報告》、《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根據上述處罰內容及判決認定,於2016年3月29日至2020年6月29日期間買入ST金正,並在2020年6月30日及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而虧損的投資者,可發送姓名、股票名稱、電話到[email protected],或關注“股民索賠寶”公眾號參與投資者維權訴訟登記。
被繼續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中,ST金正表示,因:(1)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公司2020年度內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鑑證報告》;(2)公司向控股股東或控股股東關聯人提供資金或者違反規定程序對外提供擔保且情形嚴重;(3)2021年11月24日-25日通過查詢開户銀行賬户信息並與開户銀行聯繫確認,公司名下的5個銀行賬户被凍結,故公司股票被深圳證券交易所繼續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同時,根據公司2014 年年報,公司2014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為849,617,477.33元,經公司與審計機構測算,2015年至2018年度公司追溯調整後淨利潤為正值,2019年至2020年度公司追溯調整後淨利潤為負值,2015 年至 2020 年公司追溯調整後期末淨資產為正。根據相關規定,公司尚不構成連續4年淨利潤為負和連續3年期末淨資產為負從而觸及強制終止上市的情形。
股民訴訟窗口已經開啓
根據《證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關於虛假陳述民事賠償司法解釋,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人員及其中介機構等因虛假陳述等的證券欺詐行為導致證券投資者權益受損的,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賠償範圍包括:投資差額、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損失等。權益受損的證券投資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目前ST金正已經收到證監會出具的正式處罰決定,股民索賠訴訟窗口正式開啓,投資者索賠材料法院將受理並依法審理。
只要起訴就大概率能獲賠,對於滿足索賠條件的股民來説,及時加入股民索賠隊伍維權,是法律賦予股民的權利,也能幫助股民彌補虧損。受損股民及時通過股民索賠寶網站或公眾號參加索賠,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儘可能地追回投資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