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鑫藥業為3.4億元借款違規擔保 存在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風險

紫鑫藥業公告,公司收到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發來的法律文書,起訴狀及判決稱公司於2018年11月-2019年2月分別為延邊嘉益人蔘貿易有限公司、吉林康源富硒米業有限公司、延邊金鑫動物藥業有限公司、通化嘉仁人蔘貿易有限公司、通化萬草堂人蔘貿易有限公司、吉林正德藥業有限公司、通化森寶人蔘貿易有限公司、通化康綠新農生物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通化盈達人蔘貿易有限公司合計34000萬元借款合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經公司自我核查,該擔保事項存在未經公司內部決策程序、未履行信披義務的情況。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金額約為374,071.84萬元,本次違規對外擔保合計金額:34000萬元,佔淨資產約為9.09%。

債務人向公司出具了《承諾函》將在一個月內,通過包括但不限於處置相關資產、合法貸款、轉讓股權等形式籌措資金,償還債務、解決訴訟,儘快解決上市公司對外擔保問題。若上述問題無法在一個月內解決,公司則可能存在《股票上市規則(2020 年修訂)》第 13.3 第(五)項及 13.4 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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