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防務在公告中介紹,中國船舶集團系國有獨資公司,由國務院國資委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國務院國資委為中國船舶集團唯一出資人和實際控制人。中國船舶集團於2019年11月8日設立,為中船工業集團和中船重工集團實施聯合重組而新設,具備國家授權投資機構資格。
“為深化國企改革,優化資源配置,進一步聚焦船舶主業,加快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世界一流船舶企業,充分發揮協同效應,經國務院批准,國務院國資委同意中船工業集團與中船重工集團實施聯合重組,新設中國船舶集團,由國務院國資委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中船工業集團和中船重工集團整體劃入中國船舶集團。“中船防務表示。
在本次收購前,中國船舶集團未持有中船防務的股份。中船工業集團直接持有中船防務481337700股股份(佔中船防務總股本的34.05%),通過其境外全資子公司中船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中船防務345940890股股份(佔中船防務總股本的24.47%)。中船工業集團合計控制中船防務827278590的股份(佔中船防務總股本的58.52%),為中船防務的控股股東,中船防務的實際控制人為國務院國資委。
本次收購前,中船防務的產權控制關係如下圖所示:
本次收購完成後,上市公司的產權控制關係如下圖所示:
中船防務説明,本次收購前,中國船舶集團及其下屬企事業單位與上市公司之間無產權控制關係;本次收購完成後,上市公司與中國船舶集團及擬劃入中國船舶集團的中船重工集團及其下屬企事業單位之間的交易將構成關聯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