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監管通報險資八大亂象 5家險企違規投資房地產

由 嶽洪秀 發佈於 財經

  新華社上海9月12日電(上海證券報記者 黃蕾)近日,銀保監會向各保險機構通報了目前保險資金運用領域存在的八大問題,包括:未按時提交保險資金運用自查報告;保險資金運用自查報告存在遺漏;資金運用治理體系不完善;資金運用範圍和模式違規;違規開展資金運用關聯交易;投資品種面臨較高信用風險或兑付困難;另類投資領域風險隱患較大;保險資管產品仍有存量通道業務等。

  (小標題)報告報送存在兩大問題

  保險機構近期開展了資金運用違規問題自查自糾和風險排查。報告報送方面,銀保監會直指兩大問題。

  一是未按時提交自查報告。東方人壽、和諧健康險等未提交自查報告。易安財險等超過期限報送自查報告。

  二是自查報告存在遺漏。中郵人壽報告零問題和零風險,與監管掌握的情況不符;華匯人壽、 鼎誠人壽等未報送存在的資金運用超監管比例問題及原因,存在明顯遺漏;中銀三星人壽、新華養老、華海財險、燕趙財險、安心財險等自查報表項目未填寫問題金額。

  (小標題)投資範圍和比例超紅線

  根據通報,部分保險公司“三會一層”(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及高級管理層)設置不規範。比如,74家保險公司未按監管要求設立首席投資官,9家保險資管公司獨立董事設置不符合監管要求。此外,關鍵部門缺失,內部控制薄弱,4家財險公司未設置保險資產管理部門,4家保險公司未開展資金運用內部稽核,或未對資金運用內控情況開展外部審計。

  甚至有個別保險公司控股股東通過操控股東大會或董事會、設立投資顧問委員會等方式,繞開“三會一層”,違法違規干預保險資金運用工作,監督機制明顯失衡。

  在投資實操層面,仍有保險機構鋌而走險。一是超監管規定範圍投資。6家保險公司在不具備相應投資管理能力情況下,直接開展不動產或金融產品投資,個別保險公司境外投資品種超出監管規定範圍。二是投資資產比例不符合監管要求。個別保險集團公司存在對非金融企業或境外主體投資超監管比例的情形。

  此外,3家保險公司存在通過發送投資建議、事前書面同意等方式干擾受託人正常履職的情況。還有26家保險機構未將包括銀行存款在內的各項投資資產全部實行第三方託管。個別保險公司存量“內保外貸”業務在擔保主體、資金用途、槓桿比例等方面不符合監管要求。

  (小標題)仍有存量通道業務

  此外,銀保監會還在排查中發現,仍有保險公司違規開展資金運用關聯交易。

  具體來看,9家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關聯交易投資規模和比例不符合監管要求;4家保險公司的保險資金通過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股權投資基金、非保險類子公司等渠道違規流入關聯方;有保險公司違規為關聯方提供質押融資或擔保,個別保險公司以公司銀行存款為境外子公司提供擔保;5家保險公司的項目資金被關聯方在合同約定用途以外使用,本金及收益未進行及時確認和清收;在資產權屬不清情況下支付關聯方款項,3家保險公司購買的關聯方不動產等資產長期未辦理過户。

  與此同時,有部分保險機構的投資品種面臨一定的信用風險或兑付困難。比如,有的保險機構投資的未上市股權、不動產項目和股權基金,存在無法按合同約定退出或兑付、未按期清盤等情況。

  另類投資領域也存在一定的風險隱患。個別保險機構開展重大股權投資未使用自有資金,有的對子公司增資未履行審批程序;7家保險公司投資的股權不動產項目存在股權代持,或者相關權利到期未收回的情形;5家保險公司設立的不動產項目公司存在投資資金被挪用、對外開展股權投資、向保險公司股東借款超過監管要求等情況;11家保險公司的不動產投資項目未按合同約定期限開工建設,或以所投資的不動產提供抵押擔保;5家保險公司的保險資金通過直接投資或金融產品投資方式,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

  保險資管產品仍有存量通道業務。4家保險資管公司通過發行通道性質組合類產品,為保險公司規避關聯交易監管提供便利;個別保險資管公司讓渡主動管理職責,由投資者或委託人進行投資決策;個別保險資管公司為其他金融機構規避同業業務監管提供通道服務。

  (小標題)監管將加大檢查力度

  銀保監會表示,此次風險排查專項整治工作是監管全面掌握保險資金運用狀況,摸清行業風險底數的重要措施。部分保險公司未按時完整提交自查報告,説明公司內部管理不嚴,合規意識不強。被點名通報的保險公司要進行認真整改,再次開展自查,並於9月底前重新報送自查報告。

  下一步,銀保監會將加大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力度,對於自查報告依舊不符合要求的,以及整改不到位的保險機構,將依法採取限制保險資金運用形式與比例,責令調整相關高管人員等有關監管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