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孟凡霞 實習記者 李海媛)隨着側袋機制指引於8月1日生效,近期已有多隻基金應監管要求在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中增添側袋機制相關內容。8月18日,長城中債3-5年國開行債券指數基金(以下簡稱“長城中債指數”)修改基金合同及相關文件,主要針對側袋機制相關內容增添細節,這也是新發基金首次圍繞該內容修改已發佈的基金合同。同日,也有大成尊享18個月定開混合、淳厚欣享一年持有混合、易方達磐固六個月持有混合發佈基金合同,並在其中涵蓋側袋機制相關內容。有業內人士稱,預估在接下來的時間裏,市場存量基金產品或批量修改合同。
8月18日,長城中債指數發佈修改基金合同、託管協議和招募説明書的公告。北京商報記者從中發現,大部分內容圍繞側袋機制相關內容進行修改。通過基金合同修訂對照表可以看出,除新增相關內容外,長城中債指數基金合同也將基金資產估值、基金資產淨值計算和會計核算的原有內容刪改,替換成側袋機制相關內容;同時,也在基金招募説明書中揭示了側袋機制的流動性風險。
據悉,長城中債指數曾於7月31日發佈基金合同及招募説明書,認購期為8月19日至11月18日。此次修改,是新發基金首次針對側袋機制相關內容修改已發佈的基金合同。
8月18日同日,大成尊享18個月定開混合、淳厚欣享一年持有混合、易方達磐固六個月持有混合均發佈基金合同等相關文件,其中也增添了側袋機制相關內容。此前已有多隻基金在基金合同中增加側袋機制相關內容,據北京商報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8月18日,包括長城中債指數在內,共有18只基金已在相關法律文件中加入側袋機制內容。有業內人士表示,近期多家基金公司都在對新發產品和存量產品進行合同的修改。預估在接下來的時間裏,市場存量基金產品或批量修改合同。
所謂側袋機制,是指將基金投資組合中的特定資產從原有賬户分離至一個專門賬户進行處置清算,目的在於有效隔離並化解風險,確保投資者得到公平對待,屬於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
證監會7月10日發佈《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側袋機制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並於8月1日起開始施行。《指引》明確,已經成立或已開始辦理基金份額髮售但尚未完成募集的債券基金,應該自指引施行之日起12個月內修改基金合同並公告,份額上市交易的開放式基金除外。同時,對已獲核准但尚未辦理基金份額髮售的債券基金,在變更基金合同後方可辦理基金份額髮售。其他開放式基金則可根據情況自主決定是否引入側袋機制。
前海開源首席經濟學家楊德龍表示,“側袋機制是為了防止一些無法佈置的資產對基金的流動性產生較大的影響,另外也能更精確的給基金資產估值,對原持有人和新進持有人都相對公平。”
華寶證券研究所所長楊宇在研報中表示,“公募基金側袋機制逐漸落實,有助於進一步實現資管轉型中局部風險與系統風險的切割。”
同時,《指引》指出,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合同、招募説明書等法律文件中針對側袋機制明確約定實施條件、程序和特定資產範圍,以及主袋、側袋賬户的運作安排,並揭示相關風險等其他對投資者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平安證券研究所基金研究團隊負責人賈志認為,“側袋機制”可能存在的風險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首先是流動性問題,在實行側袋機制後,基金投資者只能贖回主袋中的資產,無法贖回側袋資產,投資者的資產流動性受到影響。其次是淨值失真問題,實行側袋機制後的基金淨值將根據主袋資產進行判斷,剝離了具有特定風險的資產,其淨值表現可能好於同期其他產品。“綜合對比利弊,側袋機制對於公募行業來説利大於弊,有力的保障了基金的平穩運行,提高了基金抗擊特定資產流動性風險的能力。同時對於投資者來説,側袋機制有力的保障了後來者的利益,使其不再承擔基金過去操作帶來的潛在損失,合理界定了不同階段進入基金的投資者所承擔的風險及獲取的收益。”賈志如是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