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網訊(記者 昝秀麗)中國銀河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劉鋒日前在對《2019年度證券公司投資者保護狀況評價報告》(簡稱《報告》)進行解讀時表示,證券公司應注重運用金融科技手段,完善投資者保護的線上和線下機制建設,包括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投資者教育、投資者投訴、訴訟和賠償等方面。
劉鋒分析,投資者保護是現代資本市場有效運行和發展的根本,證券公司作為金融中介,在投資者保護的過程中扮演着極其重要的角色。《報告》採用客觀數據與投資者主觀意見相結合的評價方法,基於嚴謹科學的指標體系和周密詳實的調查實施方案,從投資者證券資產安全、投資者服務教育和監督投訴、投資者自主選擇和公平交易、證券公司償付能力、行業文化建設以及履行社會責任等維度,對證券公司投資者保護狀況和相關制度建設進行了較為全面的分析和評價,內容豐富、涉及面廣泛,為監管部門和市場瞭解證券公司投資者保護現狀,進一步提升證券公司投資者保護工作水平提供了重要參考。
劉鋒表示,新《證券法》新增“投資者保護”專章,重點強化了投資者保護相關內容,切實從法律層面上確立了投資者保護制度體系,為證券公司組織開展全面立體的投資者保護工作提供了依據。《報告》以新《證券法》的修訂及實施為立足點,為證券行業,尤其是作為金融中介的證券公司如何正確處理業務發展與投資者保護的關係提出了客觀中肯的建議,通過加強合規管理體系建設、健全金融科技監管制度和提升企業文化“軟實力”等途徑,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和投資者。此外,證券公司應注重運用金融科技手段,完善投資者保護的線上和線下機制建設,包括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投資者教育、投資者投訴、訴訟和賠償等方面。在新《證券法》設定的法律框架內,證券公司可通過制度建設和規範從業人員管理等措施,保護投資者各項合法權益,為投資者在證券市場的投資行為提供良好的預期。
【來源:中國證券報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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