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證券法完善股東減持制度 科創板首批公司解禁股“軟着陸”

  本報記者 杜雨萌

  新證券法實施至今已半年。在新證券法完善證券交易制度,尤其是優化上市公司股東減持制度的背景下,投資者對於限售股解禁、股東減持的理解力和承載力正在穩步提升。

  “結合新證券法實施以來的情況看,一個比較明顯的現象是,投資者合法權益得到更大程度保障、市場資源配置能力更加優化、企業融資路徑更為順暢。”國信證券高級研究員張立超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整體上看,無論是新證券法中明確的具體規則制度,還是作為資本市場改革“試驗田”的科創板先行先試,資本市場改革的制度紅利正在進一步向全市場推進。

  比如在完善證券交易制度方面,新證券法在以下六方面進一步“升級”:一是優化有關上市條件和退市情形的規定;二是完善有關內幕交易、操縱市場、利用未公開信息的法律禁止性規定;三是強化證券交易實名制要求,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出借證券賬户或者借用他人證券賬户從事證券交易;四是完善上市公司股東減持制度;五是規定證券交易停復牌制度和程序化交易制度;六是完善證券交易所防控市場風險、維護交易秩序的手段措施。

  其中,在具體的股東減持制度上,新證券法顯著提高了對大股東增減持信息披露要求:3月1日起不再是每增加或減少5%的表決權持股才須“亮相”,而是隻要增加或者減少股份幅度每達到1%,就要在事實發生的次日通知上市公司並予公告,且要求公告內容主要包括持股人的名稱和住所、持股名稱和數額、持股增減變化達到法定比例的日期、增持股份的資金來源以及相關股份變動的時間及方式等;同時,新證券法還同步加重了違規減持的處罰力度,罰款上限由60萬元升級至1000萬元。

  張立超表示,完善上市公司股東減持制度、規範股東減持股份行為有助於進一步優化資本市場生態環境和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有效彌補減持過程中信息披露不充分、時效性不到位、市場約束性差等問題。

  事實上,截至目前,我國已經形成了包括《公司法》、《證券法》、中國證監會的規章、規範性文件和證券交易所自律規則在內的關於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的規則體系,確立了以鎖定期安排和後續減持比例限制、信息披露要求為基礎的減持制度。

  《證券日報》記者據東方財富Choice數據統計,3月1日至8月29日期間,A股共400家上市公司已實施完成減持計劃,其中包括1家科創板公司。而從正在實施減持計劃的1150家公司的情況來看,有24家為科創板公司。

  值得關注的是,隨着今年7月22日科創板首批25家公司上市滿一年,意味着其部分限售股將迎來解禁期。儘管此前業內預計7月份的解禁規模或對科技板形成一定擾動,但從當日的實際情況來看,得益於大部分科創板解禁股份減持所遵守的“慢走式減持”以及兩類股東預披露等規則,截至當日收盤,科創板以0.47%的漲幅宣告平穩渡過。

  “雖然科創板首批上市公司解禁規模較大,但從當日以及此後幾個交易日的實際情況來看,可以説,新證券法完善股東減持制度,較為有效地降低了減持行為可能帶來的流動性風險,且市場表現較為穩健。”張立超認為。

  中山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湛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分析稱,隨着新證券法對大股東減持條件、信息披露等要求更加嚴苛,且進一步加大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預計未來資本市場的減持行為將更加規範,集中、大幅度以及擾亂市場等減持行為將明顯減少,進而有利於資本市場平穩健康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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