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違規擔保等問題,威龍葡萄酒有關責任人被監管關注

新京報訊 日前,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關於對威龍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關注的決定。對威龍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時任董事會秘書劉玉磊、時任董事兼董事會秘書姜淑華、時任財務總監田元典予以監管關注。

存在違規擔保等問題,威龍葡萄酒有關責任人被監管關注

據上海證券交易所通告,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6月24日期間,公司分別違規為山東龍口釀酒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龍口市東益酒類銷售有限公司、龍口市興龍葡萄專業合作社累計提供8筆擔保,擔保本金合計約25068萬元,其中2018年度共擔保15000萬元、占上市公司2017年度經審計淨資產的10.79%,2019年度共擔保10068萬元、占上市公司2018年度經審計淨資產的7.15%。截至2019年10月22日,公司上述擔保涉及的借款本金金額合計25068萬元,佔公司2019年半年報經審計淨資產的17.9%。

對於上述對外擔保事項,公司未按規定履行相應董事會決策程序,也未及時予以披露,金額較大,直至披露相關糾紛且控股股東所持股份被凍結等事項後,經監管問詢,才於2019年10月22日予以披露。2019年11月22日,公司披露稱,因相關違規擔保尚未解決,自11月25日起公司股票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目前違規擔保已涉及訴訟,逾期債權約2.01億元,導致公司可能因此承擔擔保責任而遭受損失,情節嚴重。

此外,公司存在公章使用管理不規範的情形,公章管理人員在未按照印章使用管理制度流程進行認真審核的情況下,對相關保證合同使用了公章,與印章管理相關的內部控制失效。

另外,公司還存在臨時補流的募集資金未按時歸還的情況。2018年11月16日,公司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同意使用募集資金不超過2.5億元臨時補充日常經營所需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12個月。2019年11月16日,公司公告因違規擔保事項,資金壓力較大,無法按期歸還上述募集資金中的1.5億元。直至2019年12月21日,公司公告稱上述用於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閒置募集資金已全部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户。上市公司閒置募集資金暫時用於補充流動資金的,單次補充流動資金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公司最晚應於2019年11月16日將前述募集資金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户,公司存在募集資金臨時補流超期的違規行為。

上海證券交易所稱,公司公章使用管理不規範,內部控制存在較大缺陷,導致公司多次違規對外提供大額擔保,未履行審議決策程序且未及時披露,且未按期歸還臨時補流的募集資金。上海證券交易所已對公司及主要責任人作出紀律處分決定。

根據對相關問題的調查結果,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對威龍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時任董事會秘書劉玉磊、時任董事 兼董事會秘書姜淑華、時任財務總監田元典予以監管關注。

編輯 徐晶晶 校對 劉軍 圖片 東方財富APP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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