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財險改革動作不斷,中小險企如何突圍?
“小公司還是很困難的。”一名小型財險公司高管近日對第一財經記者感嘆道。
車險綜合改革、醖釀財險公司分級監管……近期,財險監管改革動作不斷。在市場環境和監管環境的改變下,中小險企的發展成為業內關注的重點。
業內人士認為,車險綜合改革作為近期財險業最重磅的改革動作,對於中小財險公司的車險經營具有很大的挑戰性,需要其向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方向轉變。從監管層傳遞出的信息來看,中小險企的經營困境也得到了監管的特別考慮,在車險綜合改革方向中有一些針對中小險企的扶持政策。
同時,據第一財經記者瞭解,監管正在進行行業調研,醖釀針對不同的財險公司進行分級監管,這也被外界認為將有利於中小財險公司未來的發展。
中小財險公司迎挑戰
中小險企是多層次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可或缺。
根據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提供的數據,目前我國共有87家財險公司。其中,2019年保費規模在100億元以下的中小公司佔了75家。
而在成熟市場,中小險企同樣是財險市場的中堅力量。數據顯示,美國有2509家財險公司,其中絕大部分是中小公司,而一些公司所專注的領域非常細分及專業,例如專業產權保險公司就有58家。
不過,從目前我國市場的現狀來看,部分中小財險公司的日子不太好過。行業交流數據顯示,2019年財險公司整體承保利潤2.15億元,但是去掉A股三大上市財險公司,其他中小財險公司總體呈現承保虧損的情況。而據媒體統計,在列入統計範圍的63家非上市財險公司中,2019年有21家險企出現虧損,合計虧損達28.71億元,這其中大多數是中小財險公司。
“很多中小財險公司都扎堆擠在車險業務裏,但是由於品牌、機構、渠道、成本控制等方面並沒有優勢,如果通過價格戰來搶份額,高企的費用自然會拖累其承保利潤。”一名業內分析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而近日銀保監會對車險綜合改革徵求意見,則又進一步加劇了行業對中小險企經營困境的擔憂。
近日,銀保監會發布《關於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降價、增保、提質”則是此次徵求意見稿中的幾大關鍵詞。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險研究室副主任朱儁生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短期內,費率市場化可能造成保費增長趨緩,甚至出現負增長,而徵求意見稿中要求改革後的預定附加費用率將從35%下降至25%,短期內也會造成賠付率上升、費用率壓縮,承保盈利減少,甚至出現承保虧損。
“另外,從國際經驗看,車險市場的集中度相對較高,費率市場化使得大公司在固定費用分攤、服務網絡、品牌等諸多方面具有比較優勢,市場集中度呈現進一步上升趨勢。如德國車險費率市場化改革使得不少中小公司退出車險經營或者進入車險的細分市場;日本車險市場則出現了大面積兼併收購,部分中小主體退出車險市場。中國的車險費率市場化也使得大公司在保費收入獲取與盈利上具有規模經濟優勢,中小主體面臨很大的市場競爭壓力。”朱儁生分析稱。
“隨着改革的實施,預計市場主體會更加分化。缺乏競爭力的中小財險公司,經營可能會比較困難,但這是市場機制下優勝劣汰的一個正常影響,也有利於倒逼中小公司轉型升級。”銀保監會財險部副主任尹江鰲在近日的“新時代車險的變革與創新”雲對話中表示。
如何突圍?
面對重重挑戰,中小財險公司該如何突圍?
在行業內看來,中小財險公司固然有自己的劣勢,但也有自身優勢,揚長避短進行轉型才是突圍之道。
“隨着全球化、信息化、市場化的推進,很多行業強者恆強的現象越來越明顯,財險市場也是如此。中小財險公司在品牌、渠道、信息系統、成本管控等方面處於劣勢,整體競爭力不強。但同時,中小公司也有機制活、決策快、效率高等特點,可以發揮‘船小好調頭’的優勢,在細分市場、創新領域贏得一席之地。”尹江鰲表示。
尹江鰲分析稱,中小財險公司可以從三個“化”的角度去考慮創新發展:首先是專業化,改變目前粗放化、同質化的現狀,打造更多細分領域的“隱形冠軍”;其次是精細化,要加強內控管理、優化成本控制、擠壓理賠水分;最後是特色化,做好車險本身的保障和服務創新,同時積極開拓非車險市場,培育自身的優勢。“優秀的企業不是保護出來的,而是在市場競爭中成長起來的。”他説,“我國財險市場應該説發展的空間前景是廣闊的,有很多空白領域要去開拓,老百姓的財險需求也在不斷升級,也需要大量的中小公司去參與這個市場。”
朱儁生則建議,中小主體可借鑑國際經驗,對業務重新定位,主動退出不具有比較競爭優勢的車險市場,或者深入挖掘車險的細分市場,培育核心競爭力,例如利用科技發展一些諸如UBI(機動車裏程保險)等的新興業務,或者服務特定的細分客户羣體。
“我們目前正在大力發展非車險業務,同時也在努力落實技術創新,但這一切都需要時間,而非車險業務也有各自的難點,並非一蹴而就,所以我們現階段最緊要的事情是保持資本金充足,並且優化內部管理,做到降本增效,才能為持續進行的結構調整和技術投入提供基礎。”上述小型財險公司高管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不過,儘管中小財險公司需要依靠自身發展來“安身立命”,但尹江鰲表示,對於中小險企的經營困難監管部門也一直非常重視,會有一定的支持政策,例如此次車險綜合改革中,在產品政策上,監管支持中小公司優先開發差異化的產品和網銷、電銷產品;定價政策上,支持中小公司執行更加靈活的一些自主定價係數的管理;費用政策上,支持中小公司執行更加寬鬆的優惠上限政策。
另外,據瞭解,銀保監會醖釀針對不同類型財險公司提出差異化監管要求,近期正就如何將財險公司分類,便於實行差異化監管(比如,按大/中/小公司、傳統/互聯網、中/外資、綜合/單一險種)、差異化監管實踐和經驗、差異化監管具體措施的意見建議等問題進行行業調研和政策研究。
朱儁生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財險公司分級監管對中小公司來説是利好。原本將大公司的監管標準無差別地適用於中小公司,使得中小公司由於規模小,難以分攤成本,帶來了較大制約,而分級監管可以改變這一現狀,使得監管體系更適合於不同規模和性質的市場主體。
“我們收到了相關調研通知,目前公司相關部門正在進行研究反饋的過程中。總體來説,我們是非常歡迎這種差異化監管的思路的,不過,如何形成業內普遍認可的分級標準將是這一體系在成型過程中的挑戰,例如以怎樣的規模指標來劃分不同主體等。”上述小型財險公司高管表示。
來源:第一財經 作者:楊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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