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公告致歉後,9月2日,TCL科技大股東、董事長李東生再次在微博發文,對昨日“烏龍指”賣出公司500萬股做出進一步解釋。
李東生表示,昨晚公司發出其誤操作買賣股票公告引起市場關注。為了讓市場和投資者更清楚的瞭解情況,特做以下補充説明。
“昨天下午開市不久,我得知因我委託的交易員誤操作,在我的賬户已賣出公司股票500萬股。我當即要求董秘諮詢了律師,中介機構和監管機構的意見,瞭解到這項操作是違規的,但如果當即買回又會構成另一項違規。如何處置應由我本人作出決定。我從還原事情的真相,維護公司和股東利益,維護高管誠信原則考慮,決定在市場買回500萬股,還原交易前現狀,並願意承擔相應責任。”
截至9月2日A股收盤,TCL科技再創新高,市值首次突破1000億元。
9月1日,李東生“烏龍指”賣出500萬股股票事件登上熱搜。當日晚間,TCL科技發佈《關於公司大股東誤操作交易公司股票的公告》,公佈了大股東李東生誤操作股票的致歉聲明。
公告稱,當日收到大股東李東生《關於誤操作TCL科技股票的致歉聲明》:當天下午13點03分,李東生委託的交易服務人員因證券代碼輸入錯誤導致誤操作,賣出TCL科技股票500萬股,成交金額35,909,839元;該交易服務人員於同日下午14點48分買回上述500萬股公司股票,成交金額35,764,669元。
公開資料顯示,李東生為TCL創始人、董事長,李東生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為TCL創始人股份11.59億股,佔總股本的8.56%,為第一大股東。
李東生在致歉聲明中表示:本人作為公司第一大股東、創始人及董事長,多次增持公司股份,對公司業務發展充滿信心,持續看好公司長期價值。本人將本次誤操作所產生收益歸公司所有,所產生的交易税費由本人承擔,並接受因誤操作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同時,為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本人已收回賬户管理權,由本人自主管理。本人承諾將引以為戒,加強對《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文件的學習,嚴格規範股票買賣行為,加強對證券賬户的管理,堅決杜絕此類事項再次發生。對本次誤操作給公司和市場帶來的不良影響,本人向公司和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歉意!”
TCL科技公告稱,上述交易行為客觀上違反了《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等法規關於短線交易的規定。經公司核查,該筆短線交易行為不存在因獲悉內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況,亦不存在利用短線交易謀求利益的目的。
依據《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按照“最高賣價減去最低買價”的從嚴計算方法,即該次買入股票5,000,000股最低價7.14元/股小於本次賣出股票最高價7.20元/股,計算所得收益為5,000,000股×,即300,000元。上述所得收益300,000元作為本次短線交易的獲利金額,將全數上交公司所有。由於股票交易產生的全部費用由李東生個人承擔。
換言之,此次“烏龍指”事件,李東生不但要吐出14.5萬元的收益,還要倒貼15.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