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權方式的問題。中國市場流通股本佔總股本的比例相對較小,部分大市值上市公司的自由流通股本佔比甚至不足10%,從而導致上證綜指與以自由流通股本加權的其他上證系列指數偏離較大。尤其當市場出現二八或一九行情時,投資者抱怨“賺了指數不賺錢”。國際上主流指數中大多采用流通股本加權,歐美市場中,即使採用總股本加權(如納斯達克綜合指數),其與流通股本加權的差異也不會太大,因為其不像A股一樣存在大量的國有法人股等不實際流通的股本。
三是隨着企業生命週期變化,上市公司中微利或虧損類企業數量增多,且在經濟新常態下龍頭聚集效應更為明顯,上市公司內部盈利能力差距進一步拉大,而績差股沒有得到充分出清和退市,拉低了總體股指點位。
四是新股計入指數的時間存在不合理之處。一段時間以來,由於我國新股23倍市盈率限價發行,以及漲跌停板交易制度的安排,新股上市初期存在連續漲停、高波動的特點,近5年新股上市後平均連續9個漲停,個股在上市後第11個交易日的股價高位計入上證綜指,之後進入較大幅度的回落調整,對指數拖累明顯。
四個影響指數表徵性的原因對應的可能改進路徑分別是:
改進一:採用自由流通股本加權(加權方式問題);
改進二:加入科創板(公司結構問題);
改進三:剔除ST股(垃圾股影響問題);
改進四:新股一年後計入(新股影響問題)。
對於上證綜指本身,採用自由流通股本加權不僅使股指走勢對經濟增長的代表性更強,也能夠起到弱化新股影響、優化行業結構的作用,建議優先改進。企業剛上市時流通盤一般較小,按照自由流通股本加權後,新股的比重會相對減弱,新股漲停後下跌對股指的拖累被弱化。同樣,自由流通股本加權可以降低傳統行業在指數中的比重,新興行業比重上升,更符合“新經濟”的特徵。按2020年5月底的數據計算,銀行、交通運輸、石油石化、煤炭等行業,其流通市值在全市場佔比均低於總市值在全市場佔比;而非銀金融、食品飲料、醫藥、電力及新能源、計算機、電子、傳媒的流通市值佔比均明顯高於總市值佔比。
此外,科創板首批股票於2019年7月22日上市,經過一年的運行,各項機制也將更趨平穩和成熟。
隨着A股的退市制度和優勝劣汰的進一步推進,績差股的退出可能會大幅增多,指數里剔除ST等有較大退市風險的股票也是必要的,避免退市出清的股票對指數造成拖累而有所失真。
(作者李迅雷為中泰證券首席經濟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