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學部委員高培勇出席了中國郵儲銀行、中國人民大學和經濟日報社聯合舉辦的“第二屆小微經濟發展論壇” 。
高培勇認為,“我們在關注一般性的小微企業優惠政策的同時,一定要把注意力重點放在那些帶有普遍性的企業待遇是否同時適用於小微企業。”
長期以來,二元經濟社會體制往往會促使我們不由自主地使用所有制概念,來區別對待小微企業。比如財政、金融以及其他方面的政策都存在這樣的問題。他指出,“如果想給小微企業特殊政策,我建議是普遍性待遇基礎上的特殊,而不是單純就特殊而論特殊。”
從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不難看出,我國對小微企業的減税降費政策可區分為兩類,一類是制度性的,是穩定的和長期的。另外一類則是短期的,只適用於某個年度或某個階段。談到如何強化對小微企業制度安排,高培勇表示,“支持小微企業的生存、發展,不是短期之內要享受什麼樣的待遇、給予什麼樣的照顧,而是要立足於一個相當長的發展時期,來探討制度安排和穩定的制度支持。對於小微企業來講,更在意、更需要的是穩定和長期的制度性支持。”
受疫情影響,許多小微企業經營陷入困境,但支持企業發展,要把眼光放得更長遠一些,不能僅僅聚焦於疫情之下小微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問題。要針對疫情衝擊的特殊背景,從長遠角度做出相關制度安排。
“疫情終歸要過去,當下要引起我們高度警惕的,是要防止宏觀税費水平在疫情過後出現反彈。”對此,他認為,“當下,在討論助力小微企業發展的時候,必須在戰時的特殊舉措和平時的一般性安排之間,築起一道隔離牆,防止疫情之下的特殊政策效應外溢。”(經濟日報記者 歐陽夢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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