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5年後,天合化工等來的卻是強制退市。
香港聯交所6月10日宣佈,由2020年6月11日上午9時起,天合化工的上市地位將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條予以取消。
至此,該公司成為今年以來第13家被港交所除牌的上市公司。
中泰國際策略分析師顏招駿表示,被除牌的公司往往都涉及嚴重的財務造假。他指出,港交所在2018年實施了除牌及上市規則改革,主要針對長期停牌公司給予18個月的緩衝期。根據上市規則第6.10A條,港交所可刊發除牌通告,列明補救期限 ,如果公司在期限內未處理相關問題,港交所可取消其上市地位或立即除牌。
停牌5年,市值290億
2014年6月20日,天合化工赴港上市,市值一度飆升至約650億港元,創辦人魏奇一躍成為東北首富。
然而上市僅兩個多月,天合化工便遭到美國做空機構匿名分析狙擊,指其存在涉嫌誇大銷售數據、與大客户紙面交易、財務造假等行為,是有史以來最大的股市欺詐行為之一,價值為零。
2014年9月2日,天合化工盤中緊急停牌。次月9日,在就沽空報告做出澄清公告後,天合化工復牌,當日大跌近40%。
2015年3月26日,天合化工的股份暫停買賣。
2015年11月3日,香港聯合交易所向該公司施加復牌條件,包括公佈上市規則規定的所有尚未公佈的財務業績等。
由於無法獲得香港聯合交易所准許,天合化工2015年至2018年年報均未及時交出,至今未能復牌。
2017年5月25日,天合化工被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勒令停牌。香港證監會認為,天合化工此前披露的招股書及就匿名分析沽空報告作出的澄清載有虛假、不完整或具誤導性的資料。
根據規定,若公司未能於2019年7月31日或之前復牌,聯交所可將該公司除牌。經諮詢證監會後,聯交所同意暫緩將該公司除牌,直至2019年10月31日為止。
2019年3月14日,因為天合化工提供上市保薦服務時保薦人違規,香港證監會分別對美林美銀、摩根斯坦利罰款1.28億港元、2.24億港元,對聯席保薦人瑞銀罰款3.75億港元,同時暫停了UBS Securities Hong Kong為期一年的資格。
2019年4月30日,公司公告稱,有關聯合交易所施加的復牌條件完成進度沒有重大更新。就香港證監會提出的問題,公司已積極採取措施回應其關注事項。公司仍在等待證監會就其呈述作出回應。
2019年10月31日,公司未能履行聯交所施加的所有復牌條件而復牌。
2019年12月20日,上市委員會決定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條取消天合化工股份在聯交所的上市地位。
2020年1月3日,天合化工尋求由上市複核委員會複核上市委員會的裁決。
2020年5月29日,上市複核委員會維持上市委員會取消天合化工上市地位的決定。
雖然天合化工停牌已經5年了,但最新數據顯示,公司的市值仍有290億。
為復牌被騙1.44億元
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4月-2017年7月期間,天合化工為了能讓股票復牌,公司高管選擇了“走捷徑”的方式,企圖以行賄的方式解決股票復牌問題,反而遭遇多名犯罪分子的連環詐騙累計1.44億元。
2015年3月,天合化工股票在香港停牌,天合化工副總經理張某為實現股票復牌,經人介紹認識黃莉琳。
此後,黃莉琳將張某等天合化工高管介紹給付普良、付林。其中,付林自稱是“中央警衞局”的,付普良則冒充“國家安全機關部級領導”。此後,付普良一行人還曾到錦州對天合化工進行實地考察。
2015年4月-5月,黃莉琳以幫助天合化工集團股票復牌需要辦事費為名,共計騙得該公司1000萬元。黃莉琳將其中500萬元轉交付林,付林將其中400萬元轉交付普良。
2015年5月至2017年7月間,“假冒首長”付普良又以幫助天合化工集團股票復牌需要辦事費為名,騙得該公司共計2900萬元。
2015年6月,黃莉琳還將冒充國家安全部副部長的被告人楊有民介紹給張某等人,繼續以幫助天合化工集團股票復牌需要辦事費為名,騙得該公司2000萬元。
2015年6月至2016年間,楊有民還虛構國家安全部副部長的身份,以將天合化工集團辦理成為國家安全部託管企業需要繳納管理費、給領導解決用車、給領導過節費、給公安部經偵局局長錢款等名義,共計騙得天合化工集團8500萬元和奧迪A8汽車一輛。
2017年9月1日,天合化工集團發覺上當,委託關聯公司在北京報案,至此累計被詐騙金額達1.44億元。
2018年12月,北京二中院做出一審判決,上述6人分別獲刑,楊有民、付普良、黃莉琳無期徒刑,付林有期徒刑6年,付滿濤有期徒刑5年,高恆有期徒刑3年。
2019年4月,北京高院駁回了6人的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