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動態)創業板IPO發行承銷規定開始徵求意見

  新華社北京5月23日電(記者姚均芳)證監會日前就《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特別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規定借鑑了科創板試點註冊制改革的實踐經驗,並結合創業板特點進行了政策優化。

  此前,證監會已經在科創板試點了增量的註冊制改革,積累了一定的經驗,目前正在創業板試點存量市場的註冊制改革。證監會表示,規定的出台旨在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制度,規範創業板試點註冊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相關活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據瞭解,規定借鑑科創板核心制度安排,在基本制度上與科創板總體一致,包括將參與詢價的投資者限定為7類專業機構投資者、對戰略配售不設門檻、對設置超額配售選擇權不設門檻等6項主要制度。規定主要是定原則、立框架、劃底線,由交易所規定具體指標等要求,以提高制度包容性和適應性。比如,發行人和主承銷商確定發行價格時,剔除最高報價的具體要求和比例由交易所規定。

  同時,為充分考慮創業板作為存量板塊的現實複雜性,規定在防控風險、保護中小投資者等方面作出更有針對性的制度安排。

  證監會表示,未來將根據制度實施情況,對科創板發行承銷制度也相應修改完善,實現各板塊基礎制度協調統一。

  此外,規定結合創業板存量改革特點,增強制度安排的包容度。考慮到創業板主要服務成長性創新創業企業,類型多樣且小盤股較多,為提高發行效率,規定保留創業板現行直接定價制度,仍允許公開發行2000萬股(份)以下且無股東公開發售股份的IPO項目直接定價發行。規定還完善了市場重大變化情況下的應對機制,增加兩項備用制度,以應對市場出現重大變化情況下,因大量棄購加重包銷風險的情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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