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金茂公告,於2020年5月14日,項目公司與其股東訂立框架協議,據此,項目公司同意按照該公司、中國平安及中海發展所持項目公司的股權比例,並根據相同的條款與條件向各股東提供貸款。
項目公司包括12家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均為於青島市高新區從事房地產開發的項目公司,且均為公司的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其中,六家項目公司由興茂置業、豪吉置業及中海發展分別持有其68%、14%及18%的股權,另外六家項目公司由凱喜、豪慶置業及中海發展分別持有其68%、14%及18%的股權。
公司稱,項目公司銷售情況良好、銷售回款充裕,董事認為,由項目公司向其股東提供貸款,可減少其現金結餘的閒置狀況,充分發揮資金優勢,合理配置資源,提高資金使用率,滿足集團於其他開發項目的發展及財政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