鯨媒體訊日前,美吉姆發佈公告,就6月1日深交所年報問詢函中提及的收購事件是否存在規避重組上市或其他法律法規的情形等問題進行回應。
深交所年報問詢函中提到,2018年11月,上市公司大連三壘子公司啓星未來擬以33億元收購美傑姆100%股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有12.71億元收購款未支付。2019年9月,美吉姆曾對外披露《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擬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6.5億元,用於支付收購美傑姆100% 股權第三、四、五期價款。非公開發行對象包括美吉姆交易對手方霍曉馨、劉俊君,二人分別認購本次非公開實際發行數量的10%。同年10月,美吉姆對剩餘收購款支付安排做出變更。
美吉姆在回覆函中表示,公司為推動向教育行業轉型的發展戰略,於2018年完成對天津美傑姆的收購;2019年,為提高財務穩健性,降低財務負擔,公司擬通過非公開發行股票籌集資金支付前次收購尾款和償還股東及銀行借款。根據《2019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本次非公開主要向珠海融遠發行;前次重組交易對方霍曉馨、劉俊君為履行增持義務,擬分別認購實際發行數量的10%,有利於上市公司與交易對方的長期利益綁定,有利於維護上市公司利益,具有合理性。本次發行完成後,實際控制人持股比例進一步上升,前次重組交易對方參與認購不會對上市公司控制權造成不利影響,有利於優化上市公司股權結構,不存在規避重組上市或其他法律法規的情形。
針對本次非公開發行的進展情況,美吉姆表示,截至目前,公司仍在調整本次非公開發行方案並積極與外部合格投資者接洽,待本次非公開發行的投資者確定後,公司將修訂本次非公開發行方案,並及時召開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本次非公開發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