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邦股份二股東擬減持不超過2731.2萬股 前不久被法院凍結股權、被銀行起訴
因“自身資金需求”,山東恆邦冶煉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東煙台恆邦集團有限公司 及一致行動人擬減持恆邦股份不超過 27,312,000 股。值得注意的是,不久前,恆邦集團被法院凍結股權,還被銀行起訴。
二股東擬減持不超過2731.2萬股
7月3日,恆邦股份披露《關於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的預披露公告》顯示,持有本公司股份 125,356,206 股股東煙台恆邦集團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動人王信恩先生計劃自本公告日 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以集中競價方式減持本公司股份不超過9,104,00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減持本公司股份不超過 18,208,000 股。
即上述減持數量合計不超過 27,312,000 股。
而具體減持的原因,上述公告顯示為“自身資金需求”。具體減持價格則根據減持時的市場價格和交易方式確定。
據巨潮資訊網,截至2020年3月31日,恆邦股份第二大股東為煙台恆邦集團有限公司,其持股數量為7853.6萬股,持股比例為8.63%。
前不久被法院凍結股權、被銀行起訴
恆邦股份二股東減持計劃的背後,和訊網注意到,不久前,恆邦集團被法院凍結股權,還被銀行起訴。
5月11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佈《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煙台分行、山東東方海洋集團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書》魯06財保16號,顯示,申請人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煙台分行於2020年3月27日向本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山東東方海洋集團有限公司、煙台恆邦集團有限公司、車軾銀行存款人民幣51159975.94元或查封相應價值的其他財產。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煙台分行以資信提供擔保。
山東省煙台市中級人民法院表示,經審查,申請人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煙台分行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百零二條、第一百零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山東省煙台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即凍結被申請人山東東方海洋集團有限公司、煙台恆邦集團有限公司、車軾銀行存款人民幣51159975.94元或查封相應價值的其他財產。
與此同時,天眼查顯示,煙台恆邦集團有限公司1000萬人民幣股權遭山東省煙台市中級人民法院凍結。
此外,今年五月份,恆邦集團還牽涉一起金融合同糾紛案,被銀行起訴。
據天眼查,近期,煙台恆邦集團有限公司還涉及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開庭公告顯示,煙台恆邦集團有限公司為其中一個被告人。
除此之外,和訊網注意到,恆邦集團今年二月份還成了被執行人。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顯示,今年2月24日,煙台恆邦集團有限公司被煙台市中級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為6062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