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財經快訊(陳盼盼)7月23日,招商蛇口回覆深交所《關於對招商局蛇口工業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組問詢函》。
此前(7月17日),針對招商蛇口70億引戰重組一事,收到深交所發來的問詢函,涉及土地評估、交易價格、股價參考標準、股份來源等6大問題,針對這六個問題,招商蛇口回覆道:
1、土地資產評估是否合理?
本次交易中,標的公司南油集團的主要資產為其間接持有的招商馳迪、前海鴻昱公司股權。本次交易的評估基準日為2019年12月31日,合資合作項目的評估基準日為2019年9月30日。前後兩次評估中,招商馳迪的主要資產為其持有的土地資產(T102-0296地塊)和其全資子公司持有的土地和在建項目,前海鴻昱的主要資產為其持有的土地資產(T102-0310地塊),招商馳迪、前海鴻昱的核心資產未發生變化。
兩次評估基準日接近,評估所涉及土地規劃無變化,評估過程中根據不同物業類型的租售信息及建造成本數據取值,開發利潤率按正常的客觀水平取值,銷售税費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計算,評估價值合理。
2、土地被收回或未能正常續期對交易標的經營影響?
前述土地可能存在的被收回或未能正常續期,對交易標的未來經營的影響較小。南油集團W7部分地塊、G1地塊、G2三宗地本次按照證載用途進行評估具有合理性。T102-0049、T102-0230號地塊依據與南油集團簽署的《土地轉讓協議》,以約定的起止日期推算順延自動續期且不需要補地價作為前提進行評估,具有合理性。
3、若土地被收回,補償是否合理?
T102-0049、T102-0230號地塊依據與南油集團簽署的《土地轉讓協議》,以約定的起止日期推算順延自動續期且不需要補地價作為前提進行評估,具有合理性。公司已就上述地塊分別存在的被收回或未能正常續期或有風險,與深投控在《購買資產協議》中進行了補償約定。
4、可轉債無發行價格是否損害中小股東權益?
本次發行股份、可轉換公司債券市場參考價的選擇系充分考慮市場環境、董事會決議日上市公司股價情況及可轉債特性等因素,經上市公司與交易各方進行市場化協商後的結果,有利於本次交易的順利實施,且有利於維護公司利益及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5、發行的35億可轉債股份來自哪裏?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債券轉股的股份來源為公司發行的股份或公司因回購股份形成的庫存股,但具體以何種方式實施,截至本回復出具日尚未確定。
6、發行可轉債是否合規?
本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的規定、《證券法》第十條的規定、《證券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公司本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相關的條款設置不違反現行法律法規有關發行可轉債的規定。
【來源:焦點財經Foc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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