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動態)銀保監會規範保險資金參與國債期貨交易
新華社北京7月2日電(記者譚謨曉)記者從銀保監會獲悉,為規範保險資金參與國債期貨交易,有效防範風險,銀保監會近日發佈了《保險資金參與國債期貨交易規定》。
規定明確,保險資金參與國債期貨交易,不得用於投機目的,應當以對沖或規避風險為目的。保險資金應以資產組合形式參與並開立交易賬户,實行賬户、資產、交易、核算等的獨立管理,嚴格進行風險隔離。
規定要求,保險機構參與國債期貨交易,應當根據資產配置和風險管理要求,制定合理的交易策略,並履行內部決策程序。保險機構應當根據公司及資產組合實際情況,動態監測相關風險控制指標,制定風險對沖有效性預警機制,及時根據市場變化對交易作出風險預警,建立國債期貨有關交割規則,對實物交割的品種,應當充分評估交割風險,做好應急預案。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保險資金參與國債期貨交易規定》的發佈,進一步豐富了保險資金風險對沖工具,有利於保險公司加強資產負債管理,增強風險抵禦能力。銀保監會將有序推進保險機構參與國債期貨市場交易。
為支持保險資金參與國債期貨交易,銀保監會近日還同步修訂了《保險資金參與金融衍生產品交易辦法》和《保險資金參與股指期貨交易規定》,統一了監管口徑,完善了保險資金參與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監管規制體系,有利於擴大保險機構選擇權,夯實保險機構履行全面風險管理的主體責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