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BigBang:明星離婚爭孩子 "撕逼"已漸成套路
娛圈談資
説好的,不撕逼呢?!
你肯定很羨慕朱莉和皮特離婚如此乾脆,除了聲明原因是教育孩子理念有分歧外,剩下的全交由各自的律師打理。這真不像其他的小明星,離婚的不同時期,都要打不同 的“輿論戰”,比如,安排人員先爆些料,最好潑些對方的髒水,夫妻雙方為了利益都想先發制人,搶道德的制高點,畢竟,離婚看上去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總有煩惱和過錯的一方。
可惜小編現在也不羨慕朱莉和皮特了,作為情感上的“老司機”,為爭奪孩子的 監護權,兩人也落進“撕逼”的俗套,先是曝朱莉僱傭偵探調查皮特出軌,對象疑似奧斯卡影后瑪麗昂歌迪亞,只是人家否認了當小三並自曝已懷二胎;後皮特不滿朱莉為拿到孩子的監護權,將自己塑造成一個壞男人;皮特前妻詹妮弗安妮斯頓則直接甩下一句:是的,這是因果報應!
你有沒有覺得?上面有些話兒和黃奕黃毅清離婚後爭奪女兒監護權的言辭很像,黃毅清也説過,女方整天灌輸孩子爸爸不是東西,為的是讓孩子討厭父親,黃奕前夫姜凱也曾為離婚加把火,慶幸與其閃離,然後甩下了一句:淫貓永遠忘不了偷腥。
為了爭奪女兒,黃奕當年也不曾示弱,通過律師正式提出離婚後,自曝經常受到丈夫黃毅清的家暴,還曬出了家暴受傷的照片,隨後黃毅清進行反駁稱其手裏有很多證 據,順帶公佈了所謂家暴的真實監控視頻。你可以掐手算算,兩人自離婚到今日,不多次為爭奪孩子上演雷人的“搶人大戲”嗎?
明星離婚撕逼到底給誰看?當然是法官啦!沒有吃瓜羣眾的議論紛紛,審判主要基於夫妻雙方真實的呈堂證據,否則,當然要會參考所謂的“正義”與“民意”。當初王寶強與馬蓉離婚,稱對方出軌自己的經紀人,完全可把相關證據交給法庭即可,離婚聲明既然貼到網上,並指出對方的不忠,不都是為財產和孩子撫養權的考量嗎?。
既然這樣,馬蓉便指出是王寶強出軌在先,經紀人宋喆的前妻楊慧也加入進來,不管那段捉姦視頻是否為真,與宋喆打官司,都算是為在王寶強離婚案中深深的打上“弱勢”標籤作出的努力。
當然,明星離婚爭孩兒大戰還有很多,僅此拿以上三對兒作為其中的典型。但甭管如何撕,沒了父母完整的愛,孩子的聲音卻經常被忽視,基於隱私的保護,我們又不能隨意打聽未成年人的想法!為讓好聚好散的婚姻能考慮一下孩子的感受,難道就沒有一種妥善的解決方法嗎?
目前,除了有各自國家的婚姻保護法外,還有一種叫做“契約夫妻”的東西,不知你看過範偉主演的電視劇《老大的幸福》沒有?裏面孟廣美的台詞是這樣的:“在我的眼裏,所有的夫妻都是契約關係,只是那契約的內容不一樣而已,我承認一張有年薪制的結婚紙,是不正常的,但是我們兩個人,各求所需各取所得,你哥哥要面子我幫他做足了門面,我需要銀子,他給足了我裏子,這樣子不對嗎?”
儘管孟廣美在採訪時表示,自己絕不贊成“契約婚姻”。但不可否認,在夫妻離婚後的利益保障上,尤其是在孩子的監護權上能發揮更大的作用。朱莉和皮特之前就有所謂的“契約”,但由於沒考慮到孩子?最終也想靠着輿論給對方施壓。這樣來看,這種婚姻下的明星不至於靠撕逼獲得同情的“選票”,普通人家因沒有自身 影響力,也不至於會上演更加狗血的劇情。可這也有副作用,那就是什麼都依靠契約上的要求去做,感情作為主觀的東西,更加變得難以把控,加速婚姻的滅亡並非玩笑之談。
多些撕逼的故事又何妨?對於眾多的看客總要有飯後的談資的,可最終,苦了那些無辜的孩子!
(文/Yosen)
毒舌點評
21日,劉德華現身電影首映式。活動接近尾聲時,聚集在舞台右側的粉絲欲上台與偶像有近距離接觸,遭到保安推搡。劉德華見狀情緒激動,踱步看台邊黑臉發飆,怒吼保安,警告其終止對粉絲的暴力行為。隨後發佈會拍照環節結束,劉德華跳下看台問候被推搡的粉絲。
點評:在權衡中生活,保安表示心很累。
現在明星的航班信息已經成為被公開叫賣的商品。明星什麼時候坐什麼航班,飛往哪裏,他們的手機號、證件號等,這些信息只要你掏一點錢就能買到:孫楊身份證號僅40元一個,買傅園慧證件號可以加送胡歌證件號,如果再加50元,還能把TFBOYS裏的王俊凱證件號打包送出。
點評:胡歌的信息這麼不值錢嗎?!
近日,某節目組曝光了一組謝霆鋒和阮經天在泰國買菜的照片。謝霆鋒自曝其實自己在國內“天天都會逛菜場和大媽聊天”似乎是經驗十足,他告訴阮經天:“在北京 幾乎每天或隔天都會逛菜場。”他還表示因此連菜場阿姨都和他很熟,“我喜歡每天8點去跟她們聊天啊,為什麼不進這個貨啊,為什麼這個貨不新鮮啊。”如此熟 門熟路,惹得不怎麼逛菜場的阮經天感嘆“你簡直跟我媽一樣!”
點評:據説到了砍價環節的謝霆鋒顯得青澀無比,和大媽玩“套路”不輸才怪。
飯局爆料
D男星曾經在公開場合做了一個舉動,本來是自己很小的行為,卻被放大成民族尊嚴的問題,隨即,他的貼吧被攻陷,人們紛紛斥責他,並要求其道歉,這一切都是事實,不可否認。但背後有一些不為人知的秘密,也蠻令人説道的。
比如,此事件是行業領頭羊Y公司的炒作行為,這是它的一個總監説的,此人也有難言之隱,他透露有人同意這麼炒作,當詢問是否傷及藝人形象時,對方説沒關係, 我們的目的達成即可。也許是心虛怕報應的緣故?該團隊在事情失控之時,也開始了挽救措施,他們的行動之快,公關之高,比D的宣傳團隊強20倍!也無奈,不管藝人還是公司,都需要在某段時間博博眼球,只可惜,能做到兩全其美,實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