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做了我自己」
在電影「我不是潘金蓮」中講述的是因為離婚而告狀失敗的女人李雪蓮,因為前夫的一句話再次踏上告狀之路十年之久,只為證明自己“不是潘金蓮”的故事。
用劇情來講這是一部喜劇,因為誰會想到有人會因為一句話而糾纏十年?但在電影中大家看到的是一個因為婚前有性行為,卻無法接受前夫埋汰的女子。對於這一劇情的安排,不知有多少人深有感觸,在做一些事時,有因一時衝動,也有心甘情願的,但最終做前都要告訴自己,既然我做了,我就不會後悔,即使有閒言碎語,亦或誹謗,只要我自己認為是對的就行。
在故事的開始,李雪蓮因為假離婚事件告到了法院,是為了還原真相。這種勇氣是不可多見的。至少在現實中,我也曾見過這種案例的出現,但當事人的態度往往是息事寧人,而在這部影片中李雪蓮這個人物的背景雖是農村婦女,卻多了一股膽氣。
但劇情卻突然一轉,因為告人被縣、市政府的領導避着,甚至因為下邊的人誤會了上邊的意思造成了李雪蓮被抓入獄中,情理可原,釋放出來的她心知自己這樣不行,轉而放棄告狀,尋了當事人問清真相。
卻不想,前夫不提假離婚事件,反而扯到了李雪蓮婚前性行為這事上。原本有錯的前夫將李雪蓮的注意力移到這上面,放在現在,這其實本不是一件什麼多大的事,在愛情中的你情我願,情情愛愛實在正常。但前夫的辱罵,以及李雪蓮的無法看開將故事的整個脈絡開始展現在眾人眼前。
「我只想明白我自己」
其實看到李雪蓮因為前夫的一句話就前往北京告狀時,只覺有些可笑。特別是看到那些政府官員因為她的告狀而被卸職。可當看到李雪蓮在菩薩面前祈禱時,只覺她甚是可悲。
她説,“這些貪贓枉法的人都被你給懲罰了,可是秦玉河這個畜牲他還在逍遙法外,我是不是潘金蓮的事您還沒有説清楚,這才是這個案子的重點。”
就是這一句話,“我是不是潘金蓮的事您還沒有説清楚,這才是這個案子的重點”。也是這部電影的主旨所在,李雪蓮因為前夫的一句話糾結了十年,告了十年,將自己這一生最美好的年華全部放在了這上面。
她認為自己不是潘金蓮,被冤枉的像是竇娥,堅持不懈了十年,卻忘記了自己最開始只是想把“離婚案”反了。
常聽人説,不想成為討厭的人,只想成為自己。可是好多人都是在前行的路途中失去本我。而在電影「我不是潘金蓮」裏,李雪蓮亦是如此。
她糾結於被人誤會,糾結於他人的言語,將自己淪陷在他人的雜言亂語中,完全失去了自我。
可同時,她又是極度清楚的。十年過後,所有領導集聚到她的小飯館裏,想要知道她還告不告狀,可是她説,“牛説不讓我告狀,是怕我告不贏,你們不讓我告狀,是讓我繼續含冤,這是兩回事。”
這樣的一個邏輯真讓人想拍手叫好,但同樣一個人卻去糾結了“自己是不是潘金蓮”十年之久,作為觀影者的我,只覺可惜,但另一方面,我太熟悉這份固執了。
從小到大,我會因為別人的一句話去思考很久,這個別人是我最親密的夥伴,是我最親近的父母,那些話也許是他們的無心説出,可作為聽眾的我卻深入肺腑,去琢磨,去糾結,非要將它弄清楚不可。
也是這樣,我在做事情上同樣如此,一旦認定的事上一定要去做,無論身邊人多反對,甚至有絕交的後果,我依然甘之如飴,不是我不去想後果,而是我想遵從內心的選擇。因為這才是我。
可是我的內心準則與李雪蓮的是有差異的。
在一件事上,她計較的是對與錯,不曾注意去堅持的代價,而我,是在清楚明瞭自己是否可以任性的條件下,再去任意妄為。因為我知道,做任何事情都是需要人去承擔後果的,這與電影不同,人生沒有重演。
故事到了最後,李雪蓮仍然沒有將“我是不是潘金蓮”這份狀弄清楚,因為前夫死了。可是她的人生卻還要繼續,她選擇死亡,卻被人阻止了,反而讓她想明白了,重新開始了一場人生。
可因為這是一場電影,它可以停頓一下,出現一串字幕,“五年之後”、“十年之後”,可是人生哪可能會如此一晃而過,都是一步一步走下去的。
一開始我很喜歡李雪蓮,可是故事演到後面只覺她還是“農村婦女”,因為她所作出的行為與她的精神世界是處於兩種層面的,她還是處於那個“因他人之言而顧左右”的人。
但電影的結局卻是以李雪蓮口中得知是為過世的孩子告的狀,劇情瞬間改變了基調,至少在我眼中,這部電影變成了人情倫理片,而李雪蓮從一個固執傻氣的農婦變成了一個有理有情的母親,她從一開始的“離婚案”到“潘金蓮案”變成了“孩子案”,這股怨氣支撐着她告狀十年,雖看不出是否對她的生活帶來任何損失,可放在現實中是可以想象的出的。
這場結局來得太過突然,至少在影片中無法看出她是為了肚中孩子,但電影既然這麼説了,我們就暫且信吧。
不過回到現實中,卻是讓我明白,無論遭遇何事或是對何事固執,切莫為此失去自己,以及未來的生活,畢竟人要為自己活着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