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沒想到,曾經被譽為是娛樂圈模範夫妻的汪峯和章子怡也告吹了,這件事情是我們沒有想到的,在我們看來,他們怎麼可能離婚呢?估計汪峯腦子裏面也在想這個問題,但在我看來,又不是很意外,因為早在2021年,他們合夥的公司開始切割時,我就斷定他們可能要玩完了,沒想到來得那麼快,但大家以為章子怡離婚就真的是虧了嗎?不,人家賺錢是我等想象不到的。
首先,就是財產分割的問題了,現在的財產分割不同於以前,在現在,財產分割涉及到很多問題,但有一定是可以肯定的,那便是領證後,只要夫妻雙方沒有任何問題,在離婚的過程中,財產的分割是不會偏向於任何一方的,啥意思?也就是我們説的平等分割,也就意味着汪峯起碼得給章子怡一半的財產收入,甚至可能被他切走一大塊的財產。
我們還是看法律規定吧,根據民法典的1062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的一切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包括其他一些經營性收入都是算作共同財產,而考慮到1065條又補充了規定,夫妻雙方所取得的收入,在離婚時,沒有特殊約定的,夫妻雙方的原則上是平等分割,這麼説,大家明白這其中的利害關係了吧,這麼説,大家知道章子怡有多賺錢了吧。
從八年前在一起之後,也是汪峯事業發展的高峯期,反觀章子怡,在這方面好像就遠不及汪峯了,此時,這些賺到的收入,全部都是算作夫妻的共同財產,汪峯必須和章子怡平等分割,這下,汪峯的損失有多嚴重,想想就知道了,按照正常的分割來,汪峯起碼要支付給對方一半的財產了,財富直接就縮水了50%。
但大家以為這就是全部了嗎?不一定哦,大家似乎是忘了另外一件事情了,那便是他們的孩子,2015年,章子怡在美國生下了一個女兒,後來又生下了二胎,這兩個孩子,還沒成年的情況下,往往都會判給女方撫養,結果,現在的情況就在這裏,章子怡可以拿到這兩個孩子的撫養權的同時,汪峯還要給他的這兩個孩子撫養費。
按照中國法律的統計方式來,沒有協議的情況下,汪峯每個月的收入的20%到30%的工資收入都要支付給章子怡當撫養費,足以説明汪峯究竟有多虧了,這一次,章子怡這波離婚絕對是賺錢的,而且還是那種大賺特賺的方式,總之,你以為章子怡是離婚,錯,人家這個叫做賺錢,你上哪裏能夠做到一口氣賺好幾個倍數的收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