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星楊明不當駕駛被判刑監禁,女友當場哭泣,法官直指其咎由自取
11月4日,男演員楊明被指控“不小心駕駛”一案宣佈審判結果,他被判18天監禁,車輛停牌2年,並處千元罰金。
案件還要從2020年説起,當時楊明醉酒開車,出現了交通事故,撞毀了一個年代久遠的歷史建築。事發後,楊明渾身酒氣,腳步不穩。媒體還表示,他當時拒絕給警方提供酒精呼氣測試。
由於此前案件一直疑點重重,再加上楊明還曾推翻自己此前的認罪,導致案件一直到現在才重新審判。
14日下午,楊明和女友莊思明手牽手一同現身法院,兩人全程低頭一言不發,神色凝重,對於媒體的採訪也選擇無視。
據媒體表述,在開庭期間,楊明緊張地直搓手,他還帶着一個護身符為自己祈禱保佑。經過長達兩個多小時的審判,法官最終判定楊明“不小心駕駛”和“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兩罪都成立。
法官更是怒斥了楊明酒後駕車這一行為,稱:“咎由自取,自招惡果,沒有傷亡只是僥倖。”
因為楊明是家中的經濟支柱,最終審判結果在律師的請求下酌情處理。
楊明被判刑後,他本人平靜地搖了搖頭,而女友莊思明則當場情緒崩潰,哭成了淚人。
傍晚,兩人牽手走出法院,雙眼通紅。
作為TVB的男藝人,楊明曾在影視劇《兄弟》《婚姻合夥人》《機場特警》中有過出色演出,曾多次獲得TVB獎項,實力不容小覷。
楊明還有一個交往多年的女友莊思明,原本他事業家庭雙豐收,可沒想到卻出了意外。
畢竟楊明是一個靠名聲吃飯的藝人,如今被定罪,無疑對他的事業發展造成了巨大的影響。
據楊明自己表示,因為案件的影響,他從2020年底就停止了工作,再也沒有拍戲,直接損失金額達82萬人民幣。
話説回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楊明作為公眾人物,更應該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此番被判刑,也希望他能有所警醒,以後出行注意安全,不僅是為了自己,也是為了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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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栗子
責編:櫻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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