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陳凱歌該不該忍受up主的“吐槽”?

由 喜東付 發佈於 娛樂

時敢當

陳凱歌在節目中的表述 視頻截圖

近日,多位bilibili網站的up主(指在視頻等網站上上傳視頻、音頻文件的人)發文稱,自己發佈的關於陳凱歌的吐槽視頻被陳凱歌舉報。相關話題迅速登上微博熱搜,陳凱歌也再次被不少網友貼上“小肚雞腸”的標籤。隨後,陳凱歌的律師團隊發佈聲明,稱投訴行為是律所方面主動代陳凱歌進行,針對的並非對陳凱歌導演作品的評價內容,而是對陳凱歌人身攻擊的言論。

翻看相關視頻,對其作品客觀評價者有之,對陳凱歌本人的“評價”亦有之。其中不乏“資深渣男”“道貌岸然的偽君子”“當代嶽不羣”等言論。這是依法治國的時代,儘管陳凱歌是公眾人物,勢必會受到更多的審視和評判,但若是其認為自身名譽權受損,想要拿起法律武器維權也完全沒毛病。“宰相肚裏能撐船”是一種道德評價,並非一種法律剛性。

陳凱歌該不該忍受up主的“吐槽”?關鍵看怎麼個“吐槽”法。真吐槽其實是公眾對商品的一種差評權,是必須要保障的。就像去年9月,一名視頻博主吐槽狗不理包子王府井店,博主根據真實體驗吐槽包子既貴又難吃是一種權利,而店方報警則是亂舉法律大棒了。就像在這次風波里,不少網友表示“自己幹得不好還不讓人説了”,就是對自身差評權的捍衞。

假“吐槽”則是披着吐槽外衣的真辱罵、惡攻擊。根據民法典規定,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若是一些up主為黑而黑、用極端言論賺取流量,陳凱歌不忍也完全可以理解。正如有up主所説,陳凱歌這次舉報更像是一次秀肌肉,“讓UP主們閉嘴收聲,縮小影響規模”。因為就現實而言,如何區分對其作品和其個人的評價,如何界定正常評價和侮辱、誹謗並非易事。但這仍然是對所有自媒體的提醒,在原創中恪守法律底線,無論何時都是必須的。

網友反彈或許還在於,不少人認為陳凱歌對於真吐槽也只是口頭接受,實際並不接受。近日,央視主持人李思思接受採訪時,講述了她接受輿論評判的過程——從一開始的屏蔽,到後來逐漸學會過濾,過濾掉完全惡意的評價,並從那些“説到點上”的批評中汲取成長的養分,不斷進步。這對陳凱歌這樣的公眾人物而言,是面對輿論的辦法,對無時無刻不處於評價體系中的普通人而言,也同樣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