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今天文旅部官網消息,文化和旅遊部發布《文化和旅遊部關於規範演出經紀行為加強演員管理促進演出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其中要求,“不得組織演員假唱,不得為假唱提供條件”這一條在網絡上引起熱議。禁假唱能為真正的實力歌手留出更多舞台,減少只有流量卻無才藝的明星演員們的活動空間,因此受到網民的廣泛贊同。但是關於禁假唱的標準和範圍仍然需要強化落實細則,比如對網民關心的後期修音問題、晚會音綜是否也應當禁假唱等問題也應進行更深入探討。
近年來,隨着修音軟件功能越來越強大,“歌手”的門檻也一再降低,很多現場演唱水平低劣的演員或流量藝人,也可以通過後期修音堂而皇之的當起了歌手。甚至有些給自己貼上“歌手”標籤的流量藝人,以電音音樂的名義把自己的“唱不準”包裝成一種音樂風格,比如此前某位“頂流藝人”就有“加拿大電鰻”的花名。
觀眾對於對於沒真本事卻長期盤踞舞台和屏幕的各類明星可以説厭惡已久。日前文藝界對拍戲靠摳圖、對白念數字的“塑料演員”提出批評,受到廣大羣眾強烈共鳴和擁護。今天文旅部發出的通知也迅速成為網絡熱議話題,網友也是一片叫好聲。有網友表示:應該把舞台留給真正有實力的歌手;也有網友表示:即使有破音、跑調都沒關係,就想聽聽真正的現場。
儘管網友幾乎一邊倒地支持文旅部的通知,但對如何把禁假唱執行到位卻存在相當大的擔憂。早在去年10月出台的《高級演出經紀人管理辦法》就要求演員的經紀人“不得組織演員以假唱、假演奏欺騙觀眾或為假唱、假演奏提供條件”,但網友並沒有感受到假唱現象好轉,不少人認為目前仍然缺乏禁假唱細則。比如根據《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假唱“是指演員在演出過程中,使用事先錄製好的歌曲、樂曲代替現場演唱的行為”,定義似乎很明確了,可也有人進一步發問:半開麥算假唱嗎?和聲伴奏比自己唱的聲音還大算假唱嗎?
此外,另外還有相當多的網友表示,儘管各類晚會和音樂綜藝不向觀眾售票,但普遍接受企業的廣告和贊助,仍然屬於商業活動,因此也應當禁止假唱。據業內人士透露,目前各類晚會和音樂綜藝上的歌唱表演為了保證節目效果,普遍存在後期修音。對此,不少網友認為,應當把各類晚會和音樂綜藝的舞台留給真正的好歌手。正如演員需要出色的演技,歌手也需要紮實的唱功,只有通過嚴厲、詳盡、可操作性強的管理辦法,才能把不合格的明星篩掉,才能倒逼藝人去進一步磨練自己的技藝,留下真正有價值、高水平的文藝作品。
作者:宋和
編輯:衞中
責任編輯: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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