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產品出問題是老話題了,但奈何一直總有新案例出來,因此一直常説常新。這不,汪涵又因為曾經代言的金融產品“愛錢進”出現兑付問題向大眾道歉。
其實,在眾多陷入代言危機的明星中,汪涵依然是值得點讚的。畢竟,如他所説“在得知產品兑付遲緩後,曾多次聯繫平台敦促解決用户問題”,並表示他和他的團隊一直在聯合相關部門、督促平台解決問題,希望能幫大家減少損失。可以説,汪涵的道歉和補救行為體現出了作為一個公眾人物的責任感。遺憾的是,此刻所有的行為都是“亡羊補牢”,已經造成的一些損失是無法彌補的。
從普通人角度看明星代言,會覺得是賺錢最輕鬆的方式,拍一段廣告視頻,説幾句話就能有百萬、千萬的代言費入袋。簡單點想的確是如此,但精明的商家當然不會做虧本的買賣,而是要明星用他們的無形資產——個人形象和美譽度為自己的產品背書。而一個明星樹立起能夠吸引高額代言費的個人形象和美譽度並不簡單,既需要個人努力,也需要天分和好的機會,看看汪涵從出道到成名的經歷就可以看出有多不容易了。
明星拿到代言費的那一刻,就將自己和所代言的產品、品牌捆綁在一起,即使是合同已經到期,但在大眾心目中你和這個產品已經建立的關係並不會馬上消失,所以依然難免“背鍋”。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明星不知道代言廣告虛假,不清楚代言產品的瑕疵,產品出了問題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但在法律責任之外,還是要付出無形的代價——那就是個人形象和美譽度受損,也會間接影響到未來賺更多的錢。
無論是為自己還是為大眾,明星們在選擇代言時都應該肩負起“排雷”的責任,在自己這兒把好一道關。許多明星也的確會做相應調查,避免踩“雷”。只是這吃的、用的好辨別,但像互聯網金融產品這樣的,表面風光的背後到底是什麼,無論是明星還是一般人,大都是很難看透的“盲區”。如果要真不懂,不如就不掙這筆錢了,這錢拿着燙手,還後患無窮。
近兩年,互聯網金融產品頻頻爆雷,但依然有明星在為之吆喝,還是勝在膽大吧?!祝他們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