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新聞網
中新文娛北京8月12日電(記者 任思雨)近來,因模仿明星而走紅的ESO組合頻頻登上熱搜。
在短視頻平台,ESO組合擁有眾多粉絲,其成員包括但不限於鹿哈、黃子誠、權酷龍、王俊卡、王二博、林俊絕、張藝興等等,他們從組合名稱、成員名稱、造型妝容等等都模仿了EXO、TFBOYS等多個當紅組合中的藝人。
ESO組合。來源:視頻截圖。
近日,ESO組合成員“鹿哈”接受採訪,並表示從沒覺得自己是網紅,“山寨對我們也是很好的稱呼”,不覺得模仿丟人。還有網友偶遇主持人楊迪、歌手劉維與ESO共同錄製某綜藝,楊迪隨後兩次作出回應,稱錄製節目自己事先不知情,會告知節目組將相關片段剪掉,並表示硬實力才應該是推崇和有價值的,不會助長這種風氣。
來源:微博截圖。
因為“山寨”明星,ESO組合在走紅的同時也引發大量爭議。有網友認為他們搞笑好玩,也有很多人表示這是碰瓷、譁眾取寵,還有人提出,如此模仿明星,是否涉及侵權?
對此,北京市鑫諾律師事務所律師張中輝接受中新文娛採訪時指出,EXO作為韓國男子流行演唱組合,鹿晗、黃子韜、張藝興等中國明星曾經加盟,在公眾尤其是年輕人羣體中有一定影響。ESO組合模仿EXO組合的名稱,又模仿鹿晗、王一博、張藝興、林俊杰等流量明星,取名鹿哈、王二博、張藝西、林俊絕等名字,這種模仿行為屬於不正當競爭中的商業標誌混淆行為,或者叫仿冒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